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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锡盟财政局四举措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2016年,锡盟财政局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对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强化协调配合,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积极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把深化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着力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和单位密切配合、办公室协调督办的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在改革过程中坚决破除以“三不”问题即“不愿改的守旧心理、不敢改的推责态度、不会改的本能恐慌”为突破口,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改革工作的部署精神,做到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有序推进各项改革目标任务。

  二、有效强化责任约束。根据局领导和科室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完善改革领导小组人员构成,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和盟委、行署改革工作精神,制定印发了2016年改革任务和试点台账,对改革内容、负责人、牵头科室和完成时限都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改革责任落到实处。

  三、扎实做好前期调研工作。结合各项改革内容要求,积极组织科室、单位人员专题开展改革成果出台前的调查研究工作,撰写调研报告,确保出台的改革成果符合实际需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积极组织学习借鉴。坚持拓宽思路,深入探索改革路径,既注重全面消化吸收上级部门改革工作的部署精神,广泛宣传动员干部职工利用公务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的机会,考察学习外地改革的先进典型经验,又着力找准与我盟实际的结合点,努力使各项改革举措接地气、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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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