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在会计师事务所检查中开展“双随机”工作探索
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6〕4号)要求,各地财政厅(局)组织开展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时,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通过会计监督检查管理软件中的随机抽查模块选取检查单位,全面建立随机抽查制度。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有效开展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随机抽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全区总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由东北向西南斜伸,呈狭长形,东西直线距离2400多公里,南北直线距离1700公里,分布着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102个旗县区,按全区范围进行随机抽查,组织检查人员在区域之间往来交通不便,加之工作时间有限、行政运行成本过高,对检查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困难。
我区共有会计师事务所270家,其中:呼和浩特区域面积1.72万平方公里,有会计师事务所100家;乌兰察布市以西等6个盟市区域面积50.58万平方公里,有会计师事务所88家;锡林郭勒盟以东5个盟市区域面积66.49万平方公里,有会计师事务所82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分布情况,我区按呼和浩特、西部、东部三个区域对事务所进行重新分组,同时拟定按三个区域分年度对被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随机抽取。
按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监管及随机抽取的统一规范要求,全区270家会计师事务所应按BCD类的分类情况,不同类按不同比例随机选取,共应该选取50余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检查。
重新划定区域后,今年我区先在西部地区进行随机抽查,按西部地区会计师事务所BCD类的分类情况,通过财政部会计监督检查管理系统,随机抽取51家事务所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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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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