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进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着力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是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改革举措,对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具有战略意义。
我盟开展工作以来,全盟各级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和旗县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厅确定“2016年为PPP项目的落地之年”这一部署,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勇于担当,认真加以推进。在组织保障、宣传培训、制度建设、项目示范等方面开展一系列工作,紧紧围绕“推动项目落地”这一目标,分工协作、共同努力,我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呈现出申报项目增多,项目建设内容覆盖领域广,方案编制质量明显提高,向自治区入库项目推介进度加快的良好态势。现将全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我盟PPP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一)成立了专门机构
为了推进这项工作,盟行署成立了由盟长为组长、副盟长担任副组长、各旗县长为成员的PPP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全盟PPP模式推广运用工作。同时,我局比照财政厅的做法,调整内部职能机构,明确了公共投资科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牵头抓总,组建了公共投资科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配备了专职人员,有效地推动了PPP工作的进展。
(二)搭建了制度框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与盟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各旗县市财政局反复沟通协商,代盟行署办公厅起草了《锡林郭勒盟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锡署办发〔2015〕156号),同时还制定了《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的意见》(锡财办〔2015〕71号)成为我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基础制度。
(三)组建了一个机制
为加强PPP组织领导工作,提高全盟各行业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工作配合,盟财政局与发改委等各部门研究建立了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机制,明确了同级政府不同业务部门之间、局内部科室之间、各级财政部门之间的工作机制,便于各部门、各地区协同配合,推进工作。
(四)推出一批好的项目
到目前为止,全盟进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项目(以下简称入库项目)128个,涉及14个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总投资296.6亿元,项目数和投资额分别列全区第九位和第十位。其中新建项目120个,投资289.8亿元,占项目总数的93.75%、投资总额的97.71%;存量项目8个,总投资6.8亿元,占项目总数的6.25%、投资总额的2.29%。入库项目中,被评为自治区推介项目9个,总投资23.3亿元,其中进入国家级示范推介项目4个,总投资17.5亿元,盟市以下119个,总投资273.3亿元。
二、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七月份,我科对全盟12个旗县进行了调研,总的来看,PPP项目推进工作都按预期目标正常推进,进展顺利。当然,在推进工作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认识和把握PPP支持政策不明确。有些地方简单地将PPP理解为一种融资工具,直接影响了项目能否规范实施和持续运营。如,个别地区政府授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拟与社会资本方合作,对PPP基本概念的把握都不到位。个别项目实施单位包括行业主管部门将竞争性领域项目作为PPP项目申报,超出了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范畴。
(二)机构和能力建设有待加强。PPP工作涉及面广,业务复杂,技术要求高,涉及行业标准、财务测算、政府采购、法律合同等多个方面,需要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系统操作。目前已有锡林浩特市、多伦县、阿巴嘎旗、西乌旗、东苏旗、西苏旗、蓝旗、乌拉盖8个旗县财政局成立了公共投资股或PPP中心,但人员较少,职能尚未理顺,机构和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三)个别PPP项目运作不规范。从入库项目情况看,PPP项目数量较多但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申报入库的项目规模小,达不到自治区入库5000万元以上的要求。二是申报材料编写质量较差,达不到自治区标准。三是拟采用PPP前期工作不够扎实,部分项目没有政府的实施方案及立项批复文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重视机构建设工作。盟财政局于2015年7月组建了公共投资科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配备了专职人员,工作有序展开尤其是已经设立PPP专门机构、建立PPP工作机制的地区,有效地推动了PPP工作的进展。但仍有个别旗县基本上还挂靠其他股室开展工作,工作参差不齐,不利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的推开。希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统筹内部机构改革需要,整合内设机构,专职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职责。
(二)强化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力度。PPP项目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本级行业部门联合组织初选,通过初选的项目由财政部门统一汇总、经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线上填报并书面上报财政厅,同时抄报相关行业部门。财政和发改部门要起到引领作用,指导各行业部门根据需求推介项目,各行业部门应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做好PPP工作。
(三)重视项目上报工作。要认识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对地方发展十分重要,改变过去传统上报项目方式,对可行项目请专业咨询公司进行论证编写,确保质量。如多伦县为此项工作长期聘用一名专业顾问,成立对应公司,值得各地借鉴。前不久,盟财政局从128项目中挑选9个项目由专业咨询公司编写,已通过自治区评审成为我盟首批自治区级PPP示范项目。
(四)积极争取PPP引导基金支持。为推动PPP项目落地,自治区财政厅设立PPP引导基金,为PPP项目前期开发和项目落地提供政策和融资支持。盟级已经明确安排专项资金700万对全盟落地的PPP项目进行利息及前期费给予补贴,为此白旗也安排预算80万元推动此项工作,值得各地学习。
(五)加强教育培训。今年自治区将组织两个PPP培训班,即综合信息平台培训班和创新投融资及PPP工作培训班。盟行署十分重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除在去年11月份和今年3月份在盟内举办了业务培训班和PPP项目推介会,还将在近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赴开展较好的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培训。
(六)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今年自治区建立了PPP项目落地考核机制、跟踪管理分工责任制和项目库动态调整机制,对盟市项目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我盟已于2季度开始按照自治区季度通报制度对全盟的PPP项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旗县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PPP项目的管理和推进工作,落实好季度通报制度工作。
四、具体要求
我盟在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但后续的工作任务仍十分繁重。一是各旗县要在现有入库PPP项目基础再挖一批有潜力的项目入库。二是争取每个旗县都不少于一个项目向自治区第四批示范项目推介。三是旗县有建设需求规模在5000万以下可列入盟级示范项目落地实施。四是已列入自治区示范项目的要尽快抓好落地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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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