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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强化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职能

  根据《赤峰市关于切实加强苏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积极稳妥、注重长远,改革创新、规范管理,职责明确、监督有力”的原则,赤峰市巴林右旗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建立健全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财政资金监管体制和机制,强化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职能作用。

  资金监管范围包括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及以下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支牧、惠农惠牧的项目建设资金,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本级安排的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到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和嘎查村(社区)级的资金,全部纳入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财政监管范围。同时要求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合理规范资金监管流程,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监管台账,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以此充分发挥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财政职能作用和监管优势,在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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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