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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县财政局积极制定资产清查改进措施

  针对目前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和林县制定出以下几点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因时间紧难免会出现漏清、漏报和错报的资产,财政局将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资产盘盈、各项资产损失、资金挂帐以及往来账款等按资产清查有关规定核实审批后处理。

  二是针对本次清查出的无价值资产、毁损待报废资产、呆死往来账等疑难问题,各单位需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审计,该核减的进行核减,确保做到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建立完整的资产清查制度,防止前清后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在一个动态的过程,各单位要建立完整的资产清查制度,及时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有效防止资产管理上的前清后乱,并要建立离任核查制度,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物清,防止资产流失。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五是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

  六是要求各单位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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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