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开发区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撬动科技创新活力
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筹集、整合资金,为一系列新政策的落实做好资金保障。资金统筹安排、形成扶持合力,积极协助企业做好上级资金、项目的争取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扶持的效果。一方面为创业者搭建线上线下一站式创新创业服务,降低创业成本和时间成本;另一方面,推出创业扶持政策,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服务平台。
二是大力支持创新平台建设。着力支持五大产业园区建设和国家级留学生创业园建设,不断完善园区配套设施、优化发展环境,以园区为载体,更好地提升重点产业发展水平。鼓励和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和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借助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加快资源共享。采取减免房租、引入政府引导资金、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担保、推出企业助保贷业务、以奖代补、资源匹配服务等一系列措施,推动开发区企业创新发展。
三是大力支持产学研合作。在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支持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全方位合作,建立产学研联盟,着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建立“政策、资金、环境”三大招才引智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国家级留创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乳肉制品检验中心这“四大载体”,加速构筑以“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示范园”为模式的完整孵化链,使留创园早日成为“草原硅谷”的核心示范区。
四是大力支持人才引进和培养。有效整合并充分发挥人才专项资金的作用,积极引进高水平人才及团队,为人才创业、研发等提供良好条件。积极培养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支持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育人机制,为开发区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为了鼓励更多的留学人员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入驻留创园创新创业,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定并实施了相关优惠政策及配套服务,凡是留学人员和各类高层次人才领军创业,均享受国家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优惠政策,享受自治区政府、呼和浩特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享受国家级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相关优惠政策。
五是进一步转变扶持方式。将根据不同创新主体的需要,综合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多种投入方式,更加高效、灵活地满足创新发展的需要。加大后补助、后奖励的力度,通过绩效与投入的有效挂钩,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科技与金融的紧密结合,为科技型企业创造良好融资环境,同时运用好政府引导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手段,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
截至目前,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已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212名,其中院士两名、“千人计划”专家3名、博士118名,3个创业人才团队入选“草原英才”团队,10名高层次人才入选“草原英才”。入驻企业168家,其中科技孵化企业109家,占65%。已获得自主知识产权110项,带动就业2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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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