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一事一议”机制在“十个全覆盖”工程中得以充分发挥
扎鲁特旗香山镇兴双村地处山区,土地贫瘠,村集体经济条件较差,农牧民生活水平较低。“十个全覆盖”工程开始实施以来,部分群众以经济条件差为由,不配合工程项目的实施,等待观望情绪蔓延,相关工作一时进入困局。这时旗财政局领导给当地政府提出了建议,可以借鉴“一事一议”项目实施办法解决该问题,即以奖励为主,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意识到自己是建设的主体,而不是一味的依靠政府。如院墙改造项目,“十个全覆盖”工程当初规划的是所有土墙全部推倒,政府招标施工方统一建设1.5米高砖墙,但遭到了部分群众的质疑和反对,原因是原来的土墙有1.8米高,政府新建的砖墙应该也保持这个高度。后来借鉴“一事一议”项目实施办法,按每户延长米计算,以1.5米高为标准,政府为每户提供红砖,群众自己打好地基,施工方进行砌墙,双方签订协议,同意的给砖,不同意的不给,结果是一户动户户动,全村2.6万米土墙全部拆除,新建1.5米砖墙整齐划一,干净整洁。再如庭院规划项目:“十个全覆盖”工程当初规划由施工方为群众铺设从房屋门口到大门外水泥路之间的甬道,也遭到了部分群众的推诿,理由是只硬化甬道会影响整个庭院的美化,建议庭院整体硬化。经过测算,全村全部庭院整体硬化需要近200万元,乡镇政府一时难以抉择。后来借鉴“一事一议”项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政府和群众双方签订协议,政府按照标准提供给群众修建甬道所必需的水泥,群众自己酬劳进行硬化,如果不同意,就不给水泥。结果是政府为全村提供了约50万元的水泥,而全村224户群众不但硬化了甬道,而且群众又自己购买了部分水泥将整个庭院也全部硬化了。借鉴“一事一议”项目实施办法,“十个全覆盖”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不但节省了大量的资金、人力、物力,融合了干群关系,还调动了群众的主观性和积极性,让群众亲身参与到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不再一味的被动等待,而是主动变成了建设美好家园的规划者和实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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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