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财政局“四严”加强“三公”经费管控
为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控,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科左后旗财政局采取“四严”措施,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的监督管理。
一是严控规模,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要求全面实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总规模,增强预算约束,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二是严格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要求各级各部门坚决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的规定,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巧立名目超范围、超标准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
三是严肃制度,规范“三公”经费财务管理。要求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要求,建立健全“三公”经费报销制度,对“三公”经费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经费开支标准进行报销,对未按要求审批报备、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完整、与公务无关或超预算支出的一律不得报销。“三公”经费支付应当严格按规定执行,除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外,要使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年终决算做到决算报表数据与会计账簿完全一致。
四是严格监管,加强“三公”经费监督检查。要求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和分工,建立“三公”经费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强化“三公”经费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三公”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实行“三公”经费月报制度,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和分析总结,加大“三公”经费监督力度,形成“三公”经费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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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