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农民带来“三增收”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大力扶持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引导合同、合作、股份制等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出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带动和引领作用,促进了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一是靠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增收。由于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合化和合作化,带领千家万户闯市场。我市的“蒙清”“蒙羊”、“百岁园”、“正隆”等与种养方签订产品收购合同订单,经加工转换增值延长了产业链,给当地农民带来了“卖个好价钱”的增收。
二是靠创新经营方式增收。通过明晰所有权,让农户多重受益,不但流转土地能收入,而且还可享受利润分红,为企业务工等带来的收入。形成“土地租金+入股分红+务工薪酬”的三重受益机制。
三是靠社会化服务体系便民,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生产效益和收入,发展和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龙头企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经营单位提供机耕、灌溉、运输、农业技术、新品种、病虫害防治等专业服务。实现“种子、育苗、施肥、管、销售”五统一,发展了农村第三产业,形成一二三互促发展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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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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