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
一直以来,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和市委相关配套规定作为提高干部综合素质,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财政部门形象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干部职工年终考核范围,切实提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近年来,我局积极采取加强学习教育、规范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等方式切实有效的落实了各项规定,较好的实现了财政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做任何事情和工作,只有思想上的认识到位,我们才会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今年以来,我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多次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党支部会对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市委相关配套规定和《王学丰同志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的重要批示》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的具体内容和基本要求进行再次部署和强调,让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规定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二、领导以上摔下,带头执行规定在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局领导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规定要求,为全局干部作出了表率和示范。全局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严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把规定真正落到了实处。
三、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出台的相关规定,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机关考勤、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机关财务等方面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又重新修订出台了《乌兰察布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乌财行[2016]470号),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和“三公”经费的管控。
四、加强监督检查,改变工作作风今年,我局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由纪检室牵头,办公室配合不定期对机关考勤、上班时间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抓早抓小,及时进行纠正,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同时,由局机关信息中心为所有干部职工电脑安装了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对工作时间网络下载、网络游戏、在线聊天和在线炒股等网络行为进行限制,有效的规范了工作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等情况
(一)开展调查研究情况。严格执行局领导包旗县工作制度和《乌兰察布市财政局调查研究制度》,将今年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五城联创”及精准扶贫工作与调查研究工作进行有效结合,局领导主动走访、多次前往市直相关预算单位,征求他们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特别加大了深入基层一线调研的次数和时间,全面了解基层财政运行、深化改革等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同时,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局领导分批次带领局副科以上干部前往包扶村和贫困户家中进行走访调研,详细了解贫困户基本情况,制定帮扶措施,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积极协助其开展生产自救。并多次前往包联的集铁佳园小区、天地人和小区和泉山苑A区整治环境、绿化美化等建设,有效的改变了小区居住环境。
(二)精简会议文件情况。严格控制了会议召开的规模和数量,实行严格的会议审批制度。对各科室往年布置旗县业务工作召开的会议与全市旗县财政局长座谈会合并召开,节约了会议经费。同时,严格控制各类文件发放的数量,能通过局域网和电子邮件发送的文件、简报、通知一律不发纸质稿,向财政厅和市委、政府报送文件在没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采用电子版通过电子公文系统报送。截止6月28日,我局公文发放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6.1%。
(三)厉行勤俭节约情况。严格执行党政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和“三公”经费管理等规章制度,对“三公”经费实行台账管理和月报统计制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同时,2016年我局通过乌兰察布市政府网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对2016年市本级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在市本级人大审议批准后的20日内及时主动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中,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全部进行了公开,有效的维护和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作为管控“三公”经费的牵头部门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节约用水、用电、办公用品、电话费、接待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大力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收到很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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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