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财政局采取四项举措,推进“四型”机关建设
随着在全局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四子王旗财政局采取四项举措推进“四型”机关建设。
丰富教育形式,创“学习型”机关。以提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为重要抓手,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逐条逐句通读党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
提升服务水平,创“服务型”机关。严格执行机关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危害,把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检验学教活动成效的关键,彻底根除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问题,杜绝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努力提升机关整体服务功能、工作水平和工作满意度。
提高机关效能,创“效能型”机关。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将工作职责、权力和义务细化量化到每个党员干部,并确定相应的岗位目标责任和考核标准,将其与年度评先评优有机结合,激励党员干部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促进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
推动作风建设,创“廉政型”机关。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28项具体规定作为切入点,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确保高效规范办事。积极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腐败风险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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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