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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


一季度以来,面对经济形势新常态,全市各级各部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培植财源,强化管控,紧抓经济工作不放松,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总体上看,一季度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完成情况。

根据市委、政府对2016年经济工作的部署,今年财政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7%,达到61.1亿元,市人代会审议通过59.6亿元,自治区政府激励目标新增1.5亿元。

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全市财政部门主动协调国地税等部门,支持征管部门强化征收,财税部门每月下旬按日调度,一季度收入增长率,在前两个月为负增长的基础上成功扭正,达到增长8.6%,超出预期目标。一季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59.6亿元的22.0%,同比增加1亿元,增长8.6%。收入总量排全区第10位,增幅排全区第8位。

分结构看:税收收入1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1.0%,同比增加1.7亿元,增长20.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6.2%;非税收入3.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6.3%,同比减收0.7亿元,下降1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3.8%。主要是由于上年自治区下拨矿业权价款收入一次性因素入库数较大,再加上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实施,导致非税收入同比减收较多。

分部门看:国税部门完成1.5亿元,完成收入任务的20.3%,增长22.1%;地税部门完成8.5亿元,完成收入任务的21.5%,增长17.2%;财政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完成3.1亿元,完成收入任务的26.3%,下降13.4%。

分地区看:前旗、中旗、商都、化德等4个旗县完成收入预算的进度均在25%以上,最高的商都县达到29.3%;其他7个旗县完成收入预算的进度均落后序时进度,其中卓资县最低,为20.1%。

分税种看:增值税同比增幅较高。一季度,全市增值税(含上划中央和自治区收入)完成44125万元,同比增加10668万元,增长31.9%。主要是电力行业增收明显。营业税保持增收。一季度,全市营业税完成35300万元,同比增加4738万元,增长15.5%。企业所得税增收明显。企业所得税完成10131万元,同比增加2410万元,增长31.2%。城镇土地使用税有所增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1379万元,同比增加1689万元,增长17.4%。前述税种增收主要原因是税务部门加强征管,清理了公路、铁路、市政工程、城镇化建设及房地产开发、新兴企业新实现的税收及前期累积的一些欠税。但我市新增税源匮乏,今年5月营改增要全面推开,结构性减税,税收优惠等政策将持续影响税收的增加,全年各税种保持高增长有一定困难,预计收入增速将逐步放缓。

(二)支出完成情况。

在抓收入的同时,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盘活财政存量,科学调度资金,加大支出力度,一季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亿元,同比增加11.9亿元,增长18.5%。支出总量排全区第7位,支出增幅排全区第8位。

一季度,全市进一步加大了对各项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确保了重点项目的支出需求。其中:扶贫支出12575万元,增长34.2%。重点支持了精准扶贫、领导干部联系扶贫等项目。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支出328381万元,增长4.7%。全面落实贫困残疾大学生补助、嘎查村卫生室、民族教育、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奖补资金。城乡社区建设、交通运输、节能环保支出149928万元,增长45.2%。重点保障了公立医院建设、公路养护、环境治理和保护等支出。“十个全覆盖”工程支出68980万元,大力推进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牧区硬件建设水平。

二、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季度,在全市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财政收支实现了预期目标,但是受全国全区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很多,财政收入增长的后劲不足,刚性支出增长的趋势没有改观,财政收支矛盾呈加剧之势。

(一)收入增长乏力。

一是经济下行趋势短期内还不能有效扭转,企业开工不足,产品价格持续走低,产销不畅。二是结构性减税政策对税收的减收影响。增值税转型政策、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等,短期内对税收的减收影响不容忽视。三是税收收入产业结构单一性较为明显,已有税源增收乏力、新增税源匮乏。四是营改增今年5月全面推开,按照国家政策减税面将覆盖全行业,减税效应将进一步加大。

(二)支出压力较大。

受目前财力不足的影响,全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础民生等三保支出压力明显。同时今年新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公务用车改革补助等各类刚性支出政策的密集出台,以及十个全覆盖、扶贫以及自治区七十周年大庆等重点项目支出压力较大,财政资金筹集和调度困难。

(三)政府债务化解任务重。

截止2015末我市政府存量债务501亿元,自治区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474亿元,要求市政府在2017年底完成债务化解任务26.48亿元,其中:市本级4.3亿元、集宁区17.12亿元、丰镇市2.24亿元、兴和县1.45亿元、卓资县1.37亿元。如上述地区化债任务不能如期完成,必将影响全市新增债券额度的争取,进一步导致新旧债务的置换工作不能顺利开展。

三、做好2016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税费征管,确保完成财政收入目标。

  一是加强财源建设。积极培植税源,扶持企业发展。全面完成“营改增”,促进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服务业全面发展。建立完善重大税源监控制度和定向服务制度,切实提升税源管控能力。加强招商引资,承接北京产业转移,利用扶持中小企业和工业助保贷引导资金、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政府担保和财政贴息等手段支持优势产业发展。二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确保税收收入均衡入库,避免地方财政收入大起大落。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强对重点税源和税种的监管,挖掘收入潜力。在抓重点项目的同时,防止跑冒滴漏,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非税收入要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并及时足额划转国库,不得拖延、截留、更不得坐支。同时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停征、减征、免征、缓征收费项目政策。

(二)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全面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

 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工作。认真研究上级相关扶持政策,抓住国家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重点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以及中俄蒙经济走廊的契机,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各类转移支付,确保我市各项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

一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强化财政综合扶贫投入体系,加大扶贫开发资金投入和扶贫资金整合力度,积极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参与,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资金,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完成28294人的脱贫目标。二是支持好“十个全覆盖”工程。2016年是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随着工程扩面到部分自然村,投资计划也随之大幅增加,计划投入94.8亿元,建设293个行政村,3129个自然村。三是支持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础民生等“三保”工作。今年,国家将继续出台一些政策,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公车改革等。四是支持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落实好民生保障政策,加大对就业再就业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保障住房建设,落实好各项医保政策,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五是支持农牧业发展。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种粮农民直补、农业综合开发、保护和扶持奶牛产业发展补贴,支持土地草原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现代农牧业发展进程。六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保障教育资金投入。加快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七是重点支出“五城联创”。以支持“五城联创”为抓手,重点支持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三)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是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市本级、集宁区、丰镇市、兴和县、卓资县等五个地区要限期完成26.48亿元的化债任务,同时其他旗县也要积极化解存量政府债务,为全市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腾出空间。二是建立政府债务管理目标考核责任制。将自治区对盟市债务考核办法落实到旗县,各旗县市区要核实“政府性债务率”和“政府性债务逾期率”考核指标,并建立债务化解情况与分配新增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挂钩机制。三是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新增债券转贷额度。抓紧完成今年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同时做好迎接各级审计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要切实贯彻落实预算法,深化化财政改革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坚持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原则,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制度。二是要加快PPP项目落地。要抓紧研究制定已入库项目落地计划,同时,要聘请PPP咨询机构,为我市PPP项目提供服务,提高项目质量,争取使PPP项目进入自治区项目库。研究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进PPP项目尽快落地。三是要切实盘活财政存量,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盘活存量资金的有关要求,实行常态化管理,完善定期清理机制,两年以上专项资金不得结转,将该收回得资金收回来,把“零钱”变成“整钱”,把“死钱”变成“活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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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