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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关于惠农补贴资金 “一卡通”发放工作的调研

  赤峰市翁牛特旗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开展七年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拓创新、扩大发放范围,完善各项制度,保证各项补贴按规定时间,及时发放到农牧民手中。“一卡通”发放制度有效保障了惠农政策的落实,受到了广大农牧民的普遍好评。但随着补贴资金的增加和新的工作任务要求,“一卡通”制度运行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一、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赤峰市翁牛特旗从2008年8月末开始,实行“一个漏斗向下”式的集中统一打卡发放,全面推进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一卡通”改革工作。此项工作在全市一直处于领先地位,截至2015年10月末,全旗通过“一卡通”累计发放惠农惠牧资金30.2亿元,其中:2009年1.6亿元,2010年3.2亿元,2011年4.2亿多元,2012年4.8亿,2013年5.6亿元,2014年5.6亿元。

  (一)惠农补贴覆盖范围更全。建立“乡镇管底册、部门管审核、财政管资金、金融管发放”的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发放机制。“一户管理”和“一卡通发放”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项目,由2009年的12项23小项提升到2015年的27大项85小项,覆盖所辖的全部22个苏木、乡镇(场)及街道办事处,共229个嘎查村受益。这些补贴资金涵盖农业、牧业、林业、社会保障、建设、教育、商贸流通类、计划生育、工资九大类,涉及财政、民政、农业、林业、畜牧业等11个主管部门。

  (二)惠农政策宣传更活。赤峰市翁牛特旗采取广播电视专题、报刊连载、网络答疑、发放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确保惠农政策进村入户。另外,还以户为单位统一印制发放了《致全旗农牧民朋友的公开信》,召开村组会议,出动宣传车以及送戏进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在“三个结合”上狠下功夫,即有线广播通知与张贴公告相结合、建立大厅查询与网络信息查询相结合、开通信息发布与发放惠农补贴“明白卡”相结合,实现惠农政策宣传全覆盖。

  (三)补贴资金发放更准。在补贴对象上,实行村组、乡镇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三级审核公示制度,确保补贴对象的准确性。在操作上,严把造册、打卡、发放,明白卡到户“四个”关。在执行政策上,严格按照“六到户、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政策不动摇,杜绝各种违规违纪现象。

  (四)补贴资金发放更多。该项工作取得了历史同期最好成绩。从补贴项目种类、发放人次以及补贴资金发放总额均创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2008年开通以来的新高。截至2015年10月末,全旗通过一卡通系统共计发放财政补贴资金5.2亿元,位列全市第一位,使74.49万人(次)农牧民受益。 

  (五)补贴资金查询更便捷。目前,赤峰市翁牛特旗已为22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国有农牧场、行政服务大厅及财政大厅配备了惠农“一卡通”查询机,农牧民可以持身份证或输入身份证号码,通过“一卡通”查询机查询所享受的惠农资金及相关的惠民政策。

  二、存在问题

  (一)由于农牧民分户、账户变更等原因延缓惠农惠牧资金发放速度。由于 “一卡通”基础信息是2008年统计的,而近几年由于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种类越来越多,所以导致分户人数剧增,从而影响惠农惠牧资金发放进度。另外,有的农户对“一卡通”进行销户、换卡等操作后,未能及时告知财政所,致使资金不能及时打卡发放;有的农户姓名用字不规范,错字、同音字时有发生,财政所还必须时时的予以更正信息;有的农户由于分家、死亡等原因造成存折户名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致使在银行认证时发生错误,给补贴资金的发放带来一定困难。

  (二)主管部门及乡镇对“一卡通”认识不到位,缺乏主动作为意识。农户“一户多卡”或“一人多卡”的现象在乡镇普遍存在。由于各类惠农补贴资金的审批程序都在相关主管部门,随着补贴资金种类的不断增加,各主管部门的要求不相一致,致使一人或一户在享受同样补贴时使用不同的卡,造成“一户多卡”或“一人多卡”的现象发生。

  (三)金融部门对“一卡通”的服务和管理不到位。在涉农补贴资金打卡发放时只笼统地标注“财补”“代发”等字样,没有清晰地注明是什么资金,从打印的详单上农户根本看不明白财政补贴到底发的是什么钱,农户时常到当地财政所进行查询核对,增加了农民往返的时间。农牧民到基层办卡金融机构持身份证随意注销,变更卡,而金融机构不能及时将有关新卡的信息传回,造成打卡失败,补贴无法打入农户卡中。

  (四)“一卡通”系统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程序实用性差。有些项目只能录到户主,一卡通数据只能逐户修改,不能批量替换,有些数据不能粘贴,不利于操作,因户主死亡或搬迁无法销户,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信用社与公安网对身份核查的信息不同步,导致很多农牧民尽管基础信息录入正确,也无法成功办出“一卡通”。

  三、几点建议

  (一)规范“一卡通”分户、销户程序,避免农牧民乱分户或分户不及时。1.一卡通分户: 分户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村委会证明(如涉及分地的必须双方有协议)在每年的2-3月份到户口所在地财政所进行分户。以下人员不得分户:未满18 周岁、未成家都不允许单独立户;夫妻双方(离婚的必须持有离婚证或者离婚协议才可以分户);正在发放资金的农牧民必须等资金发放完毕才可以分户。(乡镇财政所可以先登记备案,保留好复印件,等资金发发放完毕立即办理)。2.一卡通不允许销户可以变更户主:如果销户发放的资金数据无法保留,银行最多只保留2年数据。3.户口搬迁:可以将信息由财政所人员上报综改办进行资源共享。如因死亡及夫妻双方离婚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带齐相关手续去户籍所在地财政所进行备案登记,每个季度,“一卡通”管理员集中办理一次。

  (二)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翁牛特旗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构建 “苏木乡镇管底册、业务部门管审核、财政部门管资金、金融机构管发放、通讯公司管短信、监察审计管监督”的运行机制,做到职责明确、齐抓共管,不推诿、不扯皮。

  (三)加强对负责“一卡通”管理的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提升基层财政服务能力和水平。一卡通系统基础数据应根据各村情况及时更新,例如: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应由村根据公安部门户口及时上报增加,死亡人口及时注销,新增人口及时录入。农牧民可以随时到当地乡镇财政所,询问自己享受补贴情况。

  (四)强化与金融机构间的沟通协作。旗财政局应经常性的和信用合作社沟通协调,突出了信用合用社在“一卡通”发放中的职能和作用,提高开卡、账户变更、资金发放等环节的工作效率。信用联社及时与公安部门沟通,实现与公安系统的网络对接,从而使那些本来信息正确无法开卡的农牧民可以享受到相关补贴。

  (五) 加强“一卡通”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一卡通”信息系统,及时更新信息库农户基础信息,健全农民补贴资金基础信息资料档案,提高软硬件设施水平,及时解决网络连接、软件不完善、程序繁琐等问题,提高补贴资金上报审核效率,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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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