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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遴选时要严把“三关”

  为充分利用和发挥开发项目区农业资源优势,促进项目区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的发展,提高开发效益,增强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从1994年开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切出一块资金,专门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最初叫做多种经营及龙头企业项目)。赤峰市从1995年开始单独填列并实施产业化经营项目,到2014年末,共实施完成296个产业化经营项目。项目总投资65110.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389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9957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5332.78万元、农发专项贷款5928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的扶持,延长农业产业化链条,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从2013年开始,按照《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带动作用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组织化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建设。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要求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根据区域优势产业发展及县域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支持与龙头企业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合作化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等项目建设。

  从连续两年的项目《申报指南》中不难看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的种养殖基地项目正在逐步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组织化水平。当前赤峰地区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遴选重点:一是要充分发挥区域优势,支持培育、延长和完善产业链条,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二是大力扶持生产经营和社会诚信良好,并与农牧民结合紧密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是大力扶持上规模、经营管理规范、筹资能力强且成员覆盖面广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据了解目前赤峰地区的农畜产品生产经营的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当中,真正达到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组织化水平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社确切的说是寥寥无几,因此,农发部门在对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遴选过程中,特别是对所选择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社目前还存在三个方面需要重视的问题,所谓“三关”,即:一是项目实施单位农畜产品标准认证关;二是项目实施单位农畜产品生产或加工经营用地关;三是项目实施单位农畜产品规模化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关。只有解决当前这三个方面问题,才能真正发挥出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预期效益,才能更好地发挥出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更早更快实现农牧业现代化。

  一、把好项目实施单位农畜产品标准认证关

  目前,赤峰地区对农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社会层面认识不足,农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的重点还是注重于产品本身及数量的方面,缺乏对品牌效应及品质的认识,所扶持的项目实施单位生产出的产品在大市场中明显缺乏竞争力;项目实施单位在产品认证的行政许可方面,要求资料多、标准高、程序复杂,从而影响对生产产品的认证时效,有的项目已经实施完成了,而生产的产品还尚未得到认证;项目实施单位在标准化生产的监管方面,基本上还是由生产者自发主张,相关部门缺乏推进措施和监管机制,致使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进程缓慢。

  二、把好项目实施单位农畜产品生产或加工经营用地关

  农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的项目单位必须是规模化生产经营,需要足够规模的生产经营场地,如种植业需要土地新建日光温室、养殖业需要土地新建牛羊圈舍,然而,现在很多农畜产品生产单位由于受土地使用的制约,制约了种养业规模化生产发展,突出表现在养殖(含加工)项目用地方面,一些龙头企业、合作社为了申报项目私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建设了圈舍或厂房,建成不久又被土地部门违规拆除,最终造成财政资金的巨大浪费。另外,经营用地使用期限不容忽视,有些项目实施单位所租赁的经营用地时间较短,按照种养业所建房舍正常折旧期10年来计算,项目实施单位所租赁的经营用地不能低于10年。

  三、把好项目实施单位农畜产品规模化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关

  这一点是农发部门在对产业化经营项目遴选时对项目申报单位经常忽视的问题。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农畜产品规模化生产,特别是养殖和加工单位所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大,养殖场要求距离公路500米以上、距离附近村庄1000米以上,如果有农畜产品污染物排放物要求距离公路1000米以上、距离附近村庄2000米以上;而现阶段,特别是对农畜产品污染物排放物的处置,经调查90%以上的单位仍然是实行直排,有的虽然进行简单的粪污发酵处置,但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对环境的影响依然存在。

  针对上述“三关”,做以下几个方面建议:

  一是农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对项目申报单位要适当提高扶持标准和规格。一是建议当地农牧部门加强对农畜产品标准化建设,用标准规范生产经营,提升产品质量。二是建议当地政府部门建立健全适合农畜产品生产实际的产品认证标准及申报机制,加强对种养业实行标准化生产的宣传;三是建议当地农牧部门引导农畜产品生产者按照标准进行生产经营,强化农畜产品认证标准和品牌效应在产品生产中的导向意义;四是建议当地政府部门通过报纸、电视等形式,提高社会对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认识,共同营造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发展环境。

  二是农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对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审核土地使用用途。一是建议项目申报单位自身整合和盘活资源,解决农畜产品生产经营用地问题。二是项目申报部门充分利用原有畜禽产品生产场地,完善生产设施,改造生产条件,整合场地资源,促进规模化生产;三是企业或合作社在节约用地和严格保护耕地的前提下,盘活农村各类闲置的土地资源,为争取农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创造条件。

  三是农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对项目申报单位要进行环境评价分析。一是要合理规划布局农畜产品生产格局,确保产品供给单位的无污染。二是创新农畜产品生产经营模式。通过科学评价养殖合作社、养殖大户的生产能力和治污能力,确定畜牧业生产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和风险。三是把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利用,推行立体种养和循环利用、对畜禽粪便和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的单位。四是提倡利用烘干、加工等技术措施,将粪便或者污染物制成颗粒肥料,变废为宝,降低畜禽产品规模化生产经营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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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