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财政投入3.25亿元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去年以来,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缓解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包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出台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措施,把助推经济平稳增长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多方面筹集资金,坚持精准投入,通过贷款贴息、价格补贴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截至今年3月份,2014市本级对中小企业的各项扶持资金已全部兑现,累计拨付资金3.25亿元,包括生产企业临时用电补贴10,419万元,铁精粉价格补贴8,035万元,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4,646万元,稀土材料补贴3,035万元,钢材、铝水产品补贴840万元,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学研发展资金5,500万元。全市共有1469户(次)中小企业受益。另外,按照市政府政策要求,各旗县区也相应安排配套资金,强化政策实施的力度。以上资金的拨付到位,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运行困难,增添了市场活力,促进了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也推动了包头市经济增长和就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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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