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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 关于农发部门项目管理工作的思考

  赤峰市从2001年开始实施农发部门项目,最初涉及4类8个项目到2014年涉及5类12个项目,14年间共实施了74个部门项目;14年共投资24356.9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238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016万元、群众自筹资金6960.94万元。部门项目从2001年实施以来,各级农口部门和财政部门,齐心协力,密切合作,一方面发挥部门的行业特点和技术优势,另一方面发挥财政部门的资金管理优势。通过项目建设,对示范和服务地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生态环境、促进项目区良种良法推广、提高项目区科技含量、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等,都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是部门项目建设成败的关键和保障

  目前,部分农口部门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和自治区财政、国土等六厅社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学习、理解、掌握尚不够,需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建议采取农发机构与农口部门联合培训的方式,聘请专家学者对地方农发机构和农口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农发机构与农口部门的项目管理水平,加快部门项目管理制度化、精细化步伐。在资金管理的“三专”管理上,由原来的“三专”即专人、专户、专账管理,现在实行单一的国库集中支付模式,形成新的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直接支付方式。建议在操作流程上要有进一步的细则,运行中的监督机制要出台办法,使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与农业开发资金管理进行有效衔接。

  二、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农业综合开发主体项目的有益补充和完善

  赤峰市自2001年农发部门项目实施以来,严格执行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各级农口部门和农发部门,齐心协力,密切合作,一方面发挥部门的行业特点和技术优势,使项目建设质量更加完善和可靠,极大的发挥项目的最大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发挥农发部门的资金管理优势,使资金使用更加规范,报账程序更加合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项目建设,对示范和服务地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生态环境、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等,都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密切配合,统筹规划,使农业综合开发主体项目与部门项目有机结合,协调发展

  为使部门项目充分服务于农发主体项目,发挥农发项目的综合效益,选择农业综合开发地方项目和部门项目时,应由政府牵头,农发部门与农口部门密切配合,以流域为单位,统筹规划,综合考虑,在丘陵山区以实施水土保持、林业生态示范、名优经济林示范等部门项目为主,突出示范性、引导性;在平川区以实施地方项目为主,突出公益性、基础性、保障性。丘陵山区通过水土保持、林业生态示范、名优经济林示范等部门项目将整个流域治满治严,平川区通过地方项目进一步完善机电井、地埋输水管道、农电线路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到用丘陵山区林木改善生态环境,涵养、补充平川区水源,要在粮食主产区加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的立项力度,为高标准农田提供水利保证,保证高标准农田长久发挥效益,大幅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真正实现部门项目与地方项目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在实践中发现,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是农业综合开发主体项目的有益补充,部门项目的绝大部分是“立竿见影”的好项目,能及时解决部门和群众最急需、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但是,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数量不多,投资少,不能满足协调发展的要求。建议在每年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时,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突出以粮食产量为主要指标,兼顾资源情况按比例进行项目安排,加大农发部门项目的投资力度,重点扶持给当地带来发展前景的项目,加大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导产业的标准化种养示范场(基地)及合作社建设的扶持,实现规模带动的效应,让百姓得到更到的实惠,这样才能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发挥最大综合效益。

  四、创新机制,促进部门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和协调发展

  各级农发机构应与同级农口部门建设立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的合作机制,共同做好部门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工作。农口部门以组织实施项目为主,应与农发机构主动沟通协调,农发机构以资金管理为主,应把部门项目管理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组成部分,主动配合参与。切实发挥农口部门的行业技术优势、农发机构的资金和项目管理优势,实现两个优势有机结合。在统筹规划上,地方项目主要扶持粮食主产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良种繁育等项目;部门项目主要扶持水资源短缺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实施土地复垦、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水土保持、林业生态示范等项目。在土地治理项目集中的地区和优势农产品产区同时申报供销社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或农业部门的粮食、秸秆转化等农产品深加工及农产品转化增值项目。

  在资金分配上,应提高部门项目的投资额度,适当放宽部门项目资金使用范围。认为部门项目在建设任务不变的情况下,应增加单个项目的财政投资额度。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扶持额度不低于1500万元,其它类项目也不能低于200万元,或每年不低于20%的增长幅度;对于申报产业化类项目的同一个单位,要坚决杜绝多头申报,但已建竣工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可以连续申报,达到做大做强做优。应取消部分部门项目中土地治理项目的自筹资金,增加一些公益类项目单位的立项积极性。如: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林业生态项目、水土保持项目等。

  部门项目申报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编制工作,应下放到盟市以下进行,部门项目的评审工作应由自治区农发评审中心统一组织评审,也可根据投资额度,下放部分小项目的评审权限,降低行政成本。在现有投资额不改变的情况下,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盟市农发评审部门组织评审,自治区农发评审中心只组织评审较大投资额的项目。实现农发地方项目和部门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协调发展有利于延伸农业综合开发产业链条,有利于形成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农业综合开发效益,有利于项目区农民增产增收,有利于项目区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部门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十分必要。在具体实施中先实施土地治理类项目,在此基础上再实施产业化经营类项目,先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后完善生产、加工、流通体系建设,可以说部门项目的有机衔接十分可行。目前应优先选择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水土保持、土地复垦、林业生态示范项目,由政府牵头,农发机构和农口部门紧密配合,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启动该项工作。

  五、搞好部门与农发机构的分工协作是做好农发项目的前提和基础

  要做好部门项目工作,就要明确农口部门与农发机构的职责范围与工作程序,近几年,我市在部门项目实施过程中明确划分各自的管理权限与职责。

  首先,实施项目联合申报。农发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在确定部门项目时要相互配合,实施联合申报,自下而上申报,防止越级申报。这样才能使农发主体项目部门项目之间能够协调发展,相互补充。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立项时应认真贯彻农业综合开发宗旨,坚持以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提高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增强农牧业发展后劲为目标。立项程序坚持旗县级农口部门为选项主体,旗县区农发办积极参与的原则。旗县区农口部门及农发办联合行文上报,由市直农口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及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技术评价及分析,对于可行项目由市农发办组织农口部门对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后进入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改变以往自上而下下达项目和当年申报、当年立项、当年实施的应急式管理模式。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必须管理单位明确、管护主体明确、项目责任人清楚。本着先易后难、择优立项的原则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申报,保证项目建设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坚持项目建设一步到位,工程建设不留尾巴,保证做到项目建设一次成型一次见效。对于投资较大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实行从上游到下游分段建设,分段治理的方式,保证工程建设及时发挥效益。

  其次,明确职责,各负其责。部门项目的管理主体应该是申报部门。由于部门项目种类较多,涉及行业较多,农业综合开发管理部门从技术力量,管理经验上都没有能力和精力,因此,部门项目以申报部门为主要项目责任人,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管理。农发部门主要通过工程监理、项目检查和资金审计等对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把关。

  第三、加强项目检查、审计、验收工作,及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由于部门项目是申报部门与农发机构联合管理,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农口有关部门、农发机构、财政、审计等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对项目进行联合检查。联合检查每年最多2次为宜。财政、审计部门要对项目资金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于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如果是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追究农口部门项目负责人责任,如果是资金管理问题追究农口部门负责人和农发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如两者都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应根据双方各自承担的职责,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六、改变传统思路,使部门项目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益补充

  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步阀,在实施地方项目的基础上,优先选择国家农业部组织实施的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示范项目,国家林业局组织实施的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国家供销总社组织实施的新型合作示范项目。上述部门项目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和特色,开发的产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良好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有利于形成区域主导产业和增加农民收入。通过有选择的实施部门项目,使部门项目资金向高、新农业倾斜,向现代农业倾斜,通过部门项目实现农业开发项目区与现代农业的对接,形成规模布局。

  根据当前的实际,有些部门项目应将单一扶持国营单位扩大到扶持种、养业和荒地、荒坡、治沙造林等大户及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将后者列为重点扶持对象。随着目前我国生产力的提高及农业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在我国农村种植及养殖业大户在飞速发展。随着各种产权制度的落实,购买及承包荒坡荒山及治沙造林等大户也在不断的增加,所以,在部门项目的扶持对象中,增加这些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是十分必要的。另外,将现有良种繁育和具有科技推广能力的公司或农户等,列入良种繁育和科技推广扶持对象中,打破部门项目主要扶持的对象为基层农口部门或单位及国有农(林)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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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