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盟多伦县及时发放五保户供养生活经费
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我县2014年五保对象324人,其中:集中供养173人,分散供养151人。按照五保供养标准与农民人均纯收入相适应的原则,集中供养标准由原来7200元提高到96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与上年4500元持平,年需供养资金234万元,已列入年初预算,截止目前,已拨付该资金17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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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