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组合发力,助推内蒙古自治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201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深入落实“8337”发展思路,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和资金政策,组合发力,全力助推工业经济结构调整转型优化升级。
一、以工业开发区(园区)为载体,以承接产业转移为抓手,构建促进产业多元、产业延伸和产业升级的财政支持体系
自治区财政充分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和资源配置职能,力促自治区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园区化承载。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城市靠拢的原则,积极承接产业层次起点高、与现有产业接续性强和有利于产业多元、延伸、升级的非资源型产业项目,推动传统产业扩大规模和技术进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非资源型产业、现代服务业等,致力于实现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助推工业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二是承接产业转移。围绕做大一个产业,做强一个园区,采取补助、贴息等多种方式,鼓励园区内企业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培植新产业,促进产业多元、产业延伸和产业升级,提高产业承载能力。三是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和财政政策支持体系,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支持呼包鄂经济圈和沿黄河、沿铁路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是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并举。鼓励优势特色企业、优势骨干企业和大型骨干企业积极开展对外经济交流合作,充分利用“两种资源”,面向“两个市场”,以开拓俄蒙市场为重点,鼓励重点培育企业到境外投资建厂或合作创办企业,建设面向国内外市场的生产加工基地。
二、在扶持助推大项目建设、大企业发展的同时,全方位、多层次、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构建财政支持大中小微企业共同发展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
“十一五”以来,自治区财政在大力发展和培育专业化特色产业园区和延伸加工型大企业的同时,通过整合财政政策和资金资源,配套发展中小企业,建设中小企业集群,实现“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努力实现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发展共赢”。通过大项目支撑,大企业引领,园区化承载,集群化发展,构建财政支持大中小微企业共同发展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
大项目支撑。一是按照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提出的“五大基地”产业发展到位为抓手,找准着力点,选准突破口,致力于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紧紧围绕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和现代装备制造等新型产业基地,支持形成多元发展的新型产业集群。通过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做大做强能源产业、大力培育发展煤基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积极筹集财政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支持力度,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优质高效磁产品,带动产业和产品加速升级,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层次、提高产业竞争能力。
大企业引领。一是按照“8337”发展思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运用财税政策工具,密切关注企业和开发区(园区)运行状况,加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基金管理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特色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双百亿工程”、现代服务业等扶持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通过完善政策体系、明确实施范围和上缴比例、组织收益征缴,确保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及时足额入库,加大国有资本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支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妥善解决企业改革遗留问题。筹集资金支持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以及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等相关工作。
中小微企业集群集约化发展。一是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实力。以深入开展“创新驱动成长,转型促进发展”为主题的中小企业创新年活动为主线,以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在更高的层次上推动中小企业实现创新发展和集群化发展。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信用担保和服务体系建设等,着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实力。二是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能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努力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和财政政策支持体系,积极支持工业开发区(园区)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支持工业园区加强平台式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承载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三是认真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各项政策。按照自治区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12〕88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紧紧围绕自治区确定的18个重点培育的产业链、60个产业集群和1000户成长型企业,深入实施千户工业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创业带就业”工程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中小企业发展工程。四是全方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大力实施“双百工程”,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集群,以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搞延伸、围绕重点项目搞协作、围绕大型企业搞配套、促进中小企业向集约化、园区化、集群化的目标发展。支持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初步建成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着力推进“三网、两化”融合。以“呼-包-鄂-乌(海)”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创新试验区为引领,加大财政投入,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两化融合项目建设,扩大两化融合领域和实效,促进两化深度融合进程。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通过完善机制和创新支持方式,综合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等,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配合国家实施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五是建立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坚持公益先行的原则,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积聚资源,资源服务企业”的理念,抓住国家将我区列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示范省的机遇,加快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位一体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促进了中小微企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
三、以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为基础,致力于发展新兴产业,构建财政支持的科技引领、科技支撑的工业经济发展格局。
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对优化投资结构、培育消费需求、推动自主创新、加快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是推进工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自主创新,加大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力度,同时高起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财政支持的科技引领、科技支撑、产业多元的工业经济发展格局。一是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加快先进技术的产业化应用,促进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鼓励和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科技重大基础设施等创新载体的改造提升,培育一批研发基础好、知识产权多、行业带动性强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二是提高装备水平。加大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支持延长产业链条。重点支持钢铁、有色、煤化工、氯碱化工、硅产业、稀土等产业的延伸加工,规划布局和实施一批深加工项目,提高就地加工转化水平。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快装备升级改造,推动关键领域的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三是促进绿色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产业等技术改造,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对引进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核心技术,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应用等循环经济项目给予专项补助,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和技术进步。四是加强品牌建设。鼓励企业积极争取国家驰名商标和创建名牌产品,提高企业知名度,支持企业品牌创立和自主知识产权开发、保护和转化。五是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立足自治区实际和“8337”发展思路,积极筹集资金大力支持发展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电子信息技术、节能环保、高技术服务业等8大战略性新型产业重点领域,打造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新兴产业体系。积极争取中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物联网、卫星及应用产业、生物育种能力、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研发等产业化等。六是全方位引导和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好公共财政的引导和支持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为支撑,协同政策支持,多方位、多层次地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煤炭清洁利用等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与应用。支持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生物质能源发展、综合实施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等,推进我区能源结构优化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财政政策效应叠加和综合施策,推动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
四、以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升级为目标,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体系建设,形成财政支持节能减排良性发展格局。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发展节能和新能源产业,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培育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一是着力化解产能过剩。积极筹集资金,完善政策措施,继续支持淘汰落后的电力、焦炭产、铁合金、电石产、水泥、造纸、玻璃、炼铁等产能,继续对关闭小企业给予补助,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大力支持调整完善节能技术改造,充分发挥“以奖代补”政策机制作用,鼓励企业围绕节能减排加快技术改造和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建立市场化节能长效机制,提高企业竞争实力。三是大力支持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继续做好高效节能产品、节能家电、节能工业产品示范推广工作,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推广任务。配合国家启动实施LED产品推广,有效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拉动产业发展。二是加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支持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城市群积极争取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完成三年5000辆新能源汽车推广任务。三是引导和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积极争取中央节能和新能源资金支持,支持金太阳示范工程、绿色能源示范县、偏远无电地区用户风光互补通电系统升级改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等,多方位、多层次地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与应用,加大清洁能源示范基地建设力度,推进我区能源结构优化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大力推进非资源型产业发展,促进自治区工业转型升级,构建财政支持的多元发展、多级支撑的现代工业发展体系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产业转移发展非资源型产业构建多元发展多级支撑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1〕5号),自治区财政通过创新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方式,在推进资源型产业发展同时,大力推进非资源型产业发展,促进自治区工业转型升级,构建财政支持的多元发展、多级支撑的现代工业发展体系,促进非资源型产业、中小企业、富民工程一体化发展。一是逐步加大对服务业发展支持力度。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农村牧区服务业和服务业积聚区建设支持力度,提高服务业层次和产业发展水平,适应工业化发展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提高均等化服务水平、发展层次和发展水平。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和创新投入方式,大力支持非资源型产业的技术进步和引进先进技术,努力培育使之成为促进或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三是按照“企业聚集”和“三个配套”(为非资源型产业重点项目配套、为非资源型大企业配套和为非资源型产业特色园区配套)的思路,选择企业相对集中,围绕做大一个产业,加大配套中小企业培育和扶持,支持中小工业企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