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阳光财政”促内蒙古包头市经济惠民生
2013年,包头市财税工作在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实现了平稳增长。全年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345亿元,同比增加18.2亿元,增长5.6%。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15.1亿元,同比增加29.3亿元,增长15.8%;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55.2亿元,同比增加64.2亿元,增长22.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量自分税制以来首次高于地方财政总收入,有力地保障了“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目标的实现。
克服减收增支困难
财政收支稳中有增
面对经济下行、主导产业效益下滑、税收大幅减收的现实困境,以及上年收入不可比因素大、今年刚性支出大幅增加的特殊情况,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着力从加强收入征管、加大争取力度、合理调度资金、保障重点支出等方面综合施策积极应对,确保了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财政收入在一季度末仅增长2.7%后逐步恢复性增长,二、三季度月均增长4.7%,四季度则提升至月均增长7%,相对呈现出“低开、平走、高收”的态势,总体保持稳中有增。财政支出增长较快,特别是本级增量达到20多亿元,为历史以来最多,并充分体现了“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结构效益进一步优化提高。同时,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年得到上级各类财政资金127亿元,同比增长28%,为包头市发展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发挥支持引导作用
推动发展成效显著
市财政坚持把稳增长作为支持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助力经济发展有成效。
在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方面,市本级拨付资金6.5亿元,支持包钢集团结构调整、补助包铝集团贷款贴息、支持稀土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拨付科技研发资金6600万元,实施了北重360吨矿用汽车制造技术等22项重大科研项目;投资7100万元支持北大科技园和云计算项目;投入沿黄经济带发展资金3亿元,支持装备制造园区、金属深加工园区等重点工业园区建设。
在支持服务业发展方面,投入4400万元支持商贸区域网点改造、现代物流业项目;投入3400万元支持企业服务平台及直营店建设,保障“米袋子、菜篮子”工程;拨付7971万元支持边境口岸建设。同时,落实金融业扶持政策,推动旅游业发展,积极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困难,市本级投入1.46亿元实施电价、铁精粉价格和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全市累计940户企业受益。
坚持民生优先原则
发展成果惠及群众
2013年,全市用于民生的支出达286亿元,同比增长27.2%。其中,教育、社会保障、文化传媒、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 住房保障支出分别增长6.9%、16.6%、22.3%、24.3%、36.6%、232.7%。
市财政把支持北梁棚改作为头等大事,多渠道筹集各类财政资金36亿元,有力地保障了这一重大民生工程顺利启动实施。市本级投入1.2亿元,推动铁路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全年投入7.6亿元,确保粮食直补、农资综补、良种和农机购置、草原生态奖补和围封禁牧等补贴足额发放。企业养老金、城乡低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补助等民生提标政策及时兑现,稳步增加居民政策性收入。投入7000多万元,启动临时物价补贴机制,为环卫一线工人提高工资,为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房补贴等。
加大财政节支力度 理财水平不断提升
市财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制定财政节支的措施和办法,大力压减行政开支,仅市本级“三公”经费和专项业务费就压减达4000万元。压减资金全部用于北梁棚改居民供暖、冬菜储备补贴和免费为低收入农牧户发放一吨煤等方面。
市财政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提升财政管理效率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执行力,推进依法理财。国库直接支付比例由上年的68%提高到87%,公务卡结算制度在市本级预算单位全面推开。同时,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市人大审批和债务归口管理、统计等制度,制定了债务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了债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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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