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投入资金11.1亿元助力全市医药卫生事业发展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持续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力度,支持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截至11月底,全市医疗卫生支出11.1亿元,同比增长18.6%。
一、稳步提高城乡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一是提高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2013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09元,较上年提高了51元,参保率达到98.98%,财政累计拨付补助资金16974.72万元。报销封顶线达到10万元,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此外,从新农合基金中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提取重大疾病保障资金,用于向保险公司购买大病商业保险,大病保险平均报销比例提高了1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80元,较上年提高了40元,财政累计拨付补助资金12373.21万元;报销封顶线达到15.5万元,平均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
二是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796万元,进一步扩大补助范围,资助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参加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对经济困难家庭的自负医疗费用进行救助,共资助74449人参保、参合和医疗救助。
二、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制定《包头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暂行办法》,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原则,保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支持嘎查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及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截至11月底,投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7271万元,同比增加3060 万元,增长72.7%。
二是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资金500万元,支持创建10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全市约30万社区居民提供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同时,按照每1000个农牧业户籍人口(纯牧业旗县每600个户籍人口)每年补助8000元的标准,拨付资金464万元补助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用于嘎查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药物实行药品零差率补偿支出。
三是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队伍建设。为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队伍,提高基层医护人员待遇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了绩效工资后,人员工资每人每年补助7200元。截至11月底,已拨付补助资金565万元,用于单位绩效考核后的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支出。
三、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拨付补助资金5690万元,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13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25元提高到30元,进一步扩大受益人群范围,继续免费为群众提供10类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支持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的能力建设
拨付补助资金1500万元,提高公立、民营医院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投入2560万元,支持第六医院新病房楼建设项目及第四医院增建医疗用房等项目。
五、支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投入1841万元,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检验和监管工作的投入力度,重点用于支持全市食品、药品抽验检查及药品检验设备等方面的支出,食品药品检测仪器设备得到进一步充实,努力使公众吃上放心食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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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