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翁旗财政助力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形成
2013年,翁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就业补助城镇农村低保为框架,农牧民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形成。
一、保障标准普遍提高
一是大幅提高优抚对象抚恤金标准。今年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37940元、36740元、35540元,分别比上年提高了4950元、4790 元、4640元,比同期增长15%。
二是提高“三无”人员月供标准,由500元提高到644元;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标准也有所提高,集中供养由4013元/年提高到4495元/年,分散供养由每年2460元提高到2755元。
三是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将财政补助标准由240元提高至280元,有力地保证了全旗43万名城乡居民及时参加医疗保险,缓解了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四是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城镇低保、农村牧区低保年保障标准分别提高480元和240元; 保证了城乡贫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五是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不分因公与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标准为每人14844元;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职工因公死亡和离休干部(含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领取100%退休费的工人)死亡后,其遗属每人每月享受生活困难补助1299元(孤身一人的为1484元);在职及退休职工非因公死亡后,其遗属每人每月享受生活困难补助928元(孤身一人的为1113元)。
二、保障范围不断扩大
一是扩大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生育保险范围,扩大了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强化了社会保障。
二是进一步扩大了大病医疗的保障范围,将乳腺癌、艾滋病感染等15个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政策范围内核销比例达到75%,住院报销封顶线提到25万元。2013年通过“一卡通”发放弱势群体各类资金一亿多元,有力的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核销住院病人3.6万人次,核销8,406万元。
三是足额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预算,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4,638万元,确保了翁旗7000多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发放。
四是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加强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特定就业群体的政策支持,已收到上级就业补助资金722.97万元,其中四项补贴(保险补贴、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500万元,民生志愿者生活交通补贴216.97万元,就业见习补助6万元。保险补贴实行“一卡通”发放,已支出就业专项资金633万元。
五是认真做好广大农牧民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2013年新农合共缴入财政专户2288万多元,旗本级配套877万元,上级财政应配套10679万元,已收到上级财政补助6814万元。现已为全旗共核销住院病人3.6万人次,核销8406万元。翁牛特旗现有45517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其中通过医疗救助资金资助2369名城镇低保人员缴纳保险费16.6万元。现已收到上级补助资金1078.6万元,资金全部实行专户管理。已为广大城镇居民支付保险费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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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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