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喀喇沁旗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监管
一是界定资金使用范围。此项资金专项用于开展社区公益活动或建设小型公益设施、解决社区居民群众实际困难,目的是不断提高社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能力。
二是项目安排居民做主。专项资金的使用,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年初提出计划,经党员议事会、居民议事会共同审议后,报街道(镇、园区)党组织批准。
三是减少资金拨付环节。旗财政局将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及时足额拨付到街道(镇、园区)账户。如有政府采购事项,直接支付供应商。
四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使用党组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支出 范围使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合理支配。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截留、挤占、调剂本级补助经费。专项资金使用要量力而行,按收度支,不得超预算使用,不得增加新的债务。
五是强化使用全程监督。各社区应定期张榜公布本社区党组织建设补助资金收支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街道(镇、园区)党组织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要进行年度检查,同时向财政部门报送检查报告,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旗委组织部、旗财政局也将每年对社区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加强使用监管。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