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提高文革“三民”生活补助标准
近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提高文革“三民”生活补贴标准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旗提高了文革“三民”生活补助标准。在当地全额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基础上,文革“三民”生活补助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即每人每月650元。
文革“三民”是指“文革”期间因“内人党”事件被打致残的无工作的城镇居民和农民、牧民。全旗现有文革“三民”67人,全部生活补助经费由旗财政列支,提高标准后年需生活补助资金53万元。新补助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文革“三民”生活补助标准的提高,对保障和改善文革“三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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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