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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惠及3万多低收入群体

  为应对物价上涨给低收入群众造成的生活困难,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乌兰浩特市于日前为3万余低收入群众发放了临时价格补贴共计800余万元。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动低收入居民生活临时补贴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此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人员范围包括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社会散居和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补贴期限自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共7个月。补贴发放标准为城镇补助对象每人将领取共计303元补贴,农村补助对象每人将领取共计152元补贴。

  据了解,乌市此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人数32130人,需补贴资金800余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1085人、农村低保对象10142人、重点优抚对象260人、城市“三无”人员284人、孤儿13人、五保对象3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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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