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科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发放率达100%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科区被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第四批试点地区,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制度实施以来,该区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从城乡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采取个人和政府分担责任,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的方法,由中央确定基本原则政策,地方制定具体办法,实施属地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该区16至59周岁的参保人数达到52731人,为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42995人,发放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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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