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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再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今年锡盟为4.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上调了基本养老金,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八年为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养老保险待遇。今年初,我盟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自治区要求对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增加150元的标准先预调了养老金。近期,自治区出台了调整养老金细则,我盟尽快将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全盟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上调150元的基础上,再按照退休人员养老金缴费年限、职称、年龄适当增加,此次上调的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最低标准可达180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具体调整标准包括:一、普遍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0元,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包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二、特殊调整,对高龄群体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进行倾斜。年龄在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龄达到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8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含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年龄在70周岁以上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同时按上述倾斜调整规定累加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对于退职人员参照上述办法调整退职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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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