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中旗1200多万廉租住房补贴惠及困难群众
乌拉特中旗自2006年实施廉租住房补贴政策以来,累计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资金1249.6万元,有效解决城镇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为保障廉租住房补贴资金顺利发放到位,该旗出台了《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管理办法》。在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三榜公示”和“四级审核”执行,旗房管局、民政局、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审核认定,并在走访的基础上,按照保障标准,审核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低保领取银行存折及出租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等证件,初步审核认定保障家庭。最后由政府牵头,监察局、民政局、海镇和各居委会,对审核认定享受廉租补贴的家庭和人员进行审查、确认、公示,真正让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
为保障廉租住房补贴资金顺利发放到位,该旗出台了《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管理办法》。在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三榜公示”和“四级审核”执行,旗房管局、民政局、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审核认定,并在走访的基础上,按照保障标准,审核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低保领取银行存折及出租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等证件,初步审核认定保障家庭。最后由政府牵头,监察局、民政局、海镇和各居委会,对审核认定享受廉租补贴的家庭和人员进行审查、确认、公示,真正让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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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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