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为40000名农村牧区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父母缴纳养老保险
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父母缴纳养老保险补贴制度实施两年多以来,目前已发放补贴金1170余万元,近40000人受益。
2011年,鄂尔多斯市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与普惠性民生政策的衔接,特别是注重在养老保障问题上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根据2010年出台的《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父母缴纳养老保险补贴办法》,对45周岁以上农村牧区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父母在缴纳养老保险时,将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贴50%(按照现行基数,每人每年补贴249元)。准格尔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实行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政府补贴的政策。
农村牧区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父母缴纳养老保险补贴制度实施两年多以来,有效的解决了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保障问题,受到了群众的一致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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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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