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大力促进牧民转产转业
一、京津风沙源草地治理工程推动牧民转产转业。
1999—2001年,以干旱为主多灾并发的严重自然灾害,致使草原生态急剧恶化,生态系统几乎濒临崩溃。锡盟在灾后深刻反思、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尊重自然规律,发挥草原自我修复功能,减轻草场负荷,促进草原休养生息”的思路。主要途径是转移农村牧区人口、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主要目标是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农牧民收入增加(两转双赢),把“转人、减畜、增绿、增收”作为推进“两转双赢”的重要抓手,不断加以推进。截至2010年,全盟已累计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国家投资50.31亿元。其中:禁牧舍饲工程累计补助资金8.72亿元)。完成暖棚建设面积193.1万平方米,饲料机械23452台套,禁牧舍饲3525万亩。
(一)主要做法
1、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从草原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地区生态特点,结合农牧业功能区划,因地制宜地探索符合锡盟牧区实际的生态治理模式:一是在中东部典型草原、草甸草原区,以草畜平衡和季节性划区轮牧为重点,适当减少牧区人口,合理流转草场,整合草地资源,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调整畜牧业产业结构,发展家庭牧场、联户经营、互助组织、协会等现代畜牧业经营模式,科学合理利用天然草场。二是在西部荒漠半荒漠草原区,以转移牧区人口和草场阶段性禁牧为重点,对不适宜发展畜牧业的区域,转移人口,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在户均草场面积相对较大的区域,根据水源条件,有效整合棚圈、草场、围栏、劳动力等资源,全面推行季节性划大区轮牧,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调整畜群结构,科学合理利用草牧场,发展生态型家庭牧场,推进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在浑善达克沙地和乌珠穆沁沙地治理区,全面推行春季舍饲休牧,并大力引导和支持以联户、浩特为主的互助合作或合群放牧的划区轮牧为重点,对流动半流动沙地实施封、飞、造综合治理的同时,推广“种植一小块,围封一大片,集约经营抓改良”的生产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沙产业,创新沙地经营管理机制,实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开发生态化”的目标。四是在南部农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推行小畜全年禁牧,大畜(牛)季节性休牧为重点,适当减少农区人口,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灌溉农业和舍饲畜牧业。五是以“两转双赢”为目标,与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农村牧区人口转移力度,依托“两市五镇”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提高吸纳农村牧区人口的承载能力,引导移民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中,从事二三产业,实现稳定就业。
2、稳步推进农村牧区人口转移。依托生态移民项目,把农牧民从生态环境恶劣区域搬迁到具备“五通”条件的城镇周边,从事奶牛饲养、牛羊育肥和蔬菜种植等种养业或进城从事二三产业,移民基本实现了迁得出、稳得住,并走上了良性发展道路。从2005年起,积极探索将农牧民向城镇二三产业转移,注重转移途径的多样性、政策措施的综合性和农牧民群众的自主性。通过抓教育,提高农牧民子女受教育程度,力求减少返乡人口。
3、提升农牧业发展水平。一是转变草牧场利用方式。全面推行春季舍饲休牧,大力推进季节性划区轮牧,较为规范的划区轮牧草场面积0.3亿亩。二是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加快农牧业结构调整,严格草畜平衡,实行限量养殖。牲畜头数从1820万头只压减到1215万头只。通过推进牲畜改良、保护地种植等技术措施,提高单位产出,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种养效益。
(二)取得的成效
1、经济效益。由于全盟草原生态的恢复,产草量显著提高,过去每年冬季需从盟外大量调运饲草料,而目前已基本实现了自给,为广大牧民节省了可观的畜牧业生产成本的同时,使他们抗灾避险能力显著增强,为全盟防灾抗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畜牧业基础设施得到加强。草场围栏面积达到1.73亿亩;种植青贮玉米77.2万亩,年产量超过4.7亿公斤;年均打贮草18亿公斤;畜棚总面积达到943万平方米。二是牲畜良改化程度明显提高。早接羔、早出栏、多出栏、快周转的饲养管理方式得到普遍推广。通过“压羊增牛”,2010年牧业年度牛存栏116.4万头,较2003年增加47.87万头;羊存栏1086.6万只,较2003年减少543.4万只;大小畜良改比重96.6%,比2003年提高21.6个百分点;牛良改比重92.3%,较2003年提高50.2个百分点。2000年工程启动时,由于三年严重的自然灾害,农牧民生产成本急剧加大,部分重灾区牲畜损失较为严重,大批农牧户由富裕户变成贫困户,贫困人口比重由13%猛增至4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经过几年的恢复性增长,于2010年达到了6153元,比2000年增加了3715元。非农非牧收入达到2553元。2010年仅林业政策补偿资金就达2.4亿元,受益的农牧民超过30万,人均政策性增收794元,占到了年人均纯收入的14%。农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加,2010年与2000年相比,地区生总产值增加了8.8倍,达到591亿元,农牧业总产值增加了 2.5倍,达到59.6亿元,多数经济指标的增速由全区后列跃升到全区前列。
3、社会效益广泛深远。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地方政府的认识,促进了广大农牧民思想观念的转变,大大提高了他们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真正推进全盟“三化互动”进程。畜牧业生产方式由过去靠天养畜的粗放生产经营模式逐步向科学养畜转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锡盟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出台生态建设各类优惠政策的同时,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项目运行机制体制创新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特别是农牧民群众的权、责、利。
二、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为牧民转产转业提供坚实保障。
1.2010年,自治区实施了阶段性禁牧项目,锡盟3580万亩草场实施阶段性禁牧任务,共涉及12个旗县市区,35个苏木乡镇、212个嘎查村,19593牧户64988人,涉及禁牧牲畜头数130.3万头(只),共计投资22789.21万元,其中自治区投资8950万元,盟级配套资金6567.30万元,旗市(区)配套资金7271.91万元。
2.从2011年开始,国家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全盟将2010年自治区实施的阶段性禁牧,全部转入补奖机制范围。并结合实际情况,主要选择在降水量较少、草原承载力低下,且发生中度以上退化、沙化的区域,同时考虑矿区周边、公路、铁路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并综合考虑各旗市(区)配套财力、人口数量、牧民收入水平等因素,进一步扩大了实施范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共涉及全盟 2.74亿亩草场。其中实施补奖禁牧面积0.6亿亩、草畜平衡面积2.14亿亩,共涉及全盟11个旗市(区)23.5万多牧民。补奖项目总资金10.9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8.36亿元,其余资金为自治区、及盟旗市(区)配套。目前,补奖项目任务已全部落实到各地,进入到全面落实阶段。根据牧民意愿,对于转移进城的牧民每人给予8万元的补助资金,其中自治区补助4万/人,盟旗补助4万/人。目前锡盟盟级、旗市(区)已预留此部分资金。共计预留8256.16万元。共计可转移安置牧民2000人左右。
3.为鼓励就业增收,勤劳致富,锡盟根据全盟牧区特点,推行自主、自愿的就业政策,禁牧区牧民在享受草场禁牧补助的同时,按照不同流向人群不同需要,用盟旗配套资金共计12215.88万元在以下几方面给予再补助:
一是养老补助:鼓励禁牧区牧民参加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及政府补助。其中,45岁以下牧民应按自治区新农保的政策参加养老保险,自愿选择缴费档次,按年正常缴费;45岁-59周岁的牧民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后,按年正常缴费,也可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允许补缴;60周岁以上的牧民在享受当地养老金的基础上每月再增加300元养老补助金,不再从事畜牧业生产。
二是助学补助:对禁牧区高等院校在校生给予每人每学期3000元的助学补助,每年按照实际人数进行补贴。
三是创业补助(包括舍饲、非牧创业等):对阶段性禁牧区以转变生产方式为主、有创业能力和需要、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给予每年3600元的贷款贴息补助,鼓励引导牧民勤劳致富。
四是转移就业岗位补助:对禁牧区不再从事畜牧业生产,转向二、三产业的牧民给予每月300元的就业补助。
五是培训补助:对有接受培训意愿的青壮年牧民进行免费培训,并在就业创业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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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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