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转外就医报销比例提高参保患者得到实惠
今年起,巴彦淖尔市进一步提高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和70%,转外就医报销比例也有相应提高。
凡批准转外就医,且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统筹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80%;符合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职工,住转院实际报销比例可达到90%左右。转院病人在指定医院作单价1000元以上的目录内检查项目或使用单价在15000元以上的目录内一次性医用材料,个人先自付10%,剩余部分按80%报销。
第一季度职工医保转外就医报账工作已圆满结束,巴彦淖尔市本级共为475名转外就医患者报销医疗保险费421.3万元,综合报销比例达82%。其中,医保支付3000元—1万元的有105人,1万元—3万元的有62人,5万元以上有21人。以一名患胰腺癌的参保患者为例,有效票据共计164654.28元,实际报销了149967.15元,报销比例为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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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