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突泉县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5月5日,在突泉县学田乡平安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现场,流水声与围观的百余名群众的掌声融为一片。开春以来,该村积极抢时施工,20眼机电井终于在玉米播种前竣工,今年村里139户农户的1600亩农田再也不用靠天吃饭了。
村民王文昌激动得热泪盈眶,“我家在这儿有50亩地,如果掏钱打井需要2万元,连年干旱哪出得起这样一大笔钱啊!感谢‘一事一议’奖补政策,我只出了2500元,50亩地就全部成了水浇田,不但生产有了保障,还可以实现每亩增收200元。”据了解,学田乡平安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打电机井)项目立项打井20眼,井深60米,总投资78万元,其中农民自筹26万元,筹劳折资1万元,财政预计奖补51万元。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解决了当前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滞后难题。
自2004年实施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以来,村提留和“两工”取消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筹集渠道缺失,城乡公益事业建设差距加大,已成为影响突泉县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障碍。
为此,突泉县本着“政策引导、财政支持,农民自愿、农民受益,民主决策、群众监督,公开透明、上下联动”的原则,积极探索实施“一事一议”奖补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2009年,突泉县被盟财政局确定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重点县”,该县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调动了广大农民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加快发展。
突泉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村为单位,坚持“先筹后奖,筹补结合”的原则,多投多筹多奖,少投少筹少奖,不投不筹不奖。农民筹资筹劳和其他非政府投入数额,一般不低于项目投资总额的1/3,在此基础上由财政部门给予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2009年,该县确定了8个项目,投资概算934.7万元,财政奖补资金300万元,带动农牧民筹资99.8万元,筹劳折资204.1万元,村集体出资8.2万元,企业(个人)捐助10万元,乡镇出资14万元。项目涉及街道硬化、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村容村貌建设三大类,受益户数7949户,受益人口32282人,农村公益事业得到明显改观。永安镇永乐村脱水蔬菜厂、砖厂两家村办企业效益可观,是全村农民的支柱产业,由于出口路路况越来越差,已经阻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发展,高达百万元的修路费用使企业和群众只能望路兴叹。2009年,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该村完成了总投资120万元的水泥出口路建设,其中财政奖补35万元,镇政府投入14万元,农民自筹39万元,筹劳折资32万元,为企业发展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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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