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09年,我厅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务实、创新、为民”为原则,以“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紧紧围绕年初财政工作会议确定的“八个重点”,突出抓好非涉密文件公开、信息更新、网上办事“三个环节”,注重夯实基础、创新方式、拓展范围,为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常军政担任,纪检组长海风云、副厅长云喜顺担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成员由厅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纪检组(监察室)、条法税政处、监督检查局、财政信息中心组成。办公室指定2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各处室、单位各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处室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已纳入厅党组年度实绩考核,年底政务公开办组织各处室、单位进行自查,按照《财政厅政务公开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综合评价,考评结果与年度评优直接挂钩。政务公开办会同信息中心在财政厅内网“实绩考核”栏专设“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子栏目,及时刊登各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上报自治区政务公开办信息11条,编印《财政政务公开动态》12期,对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沟通情况、整改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加强政务公开调研和经验交流工作,利用年初召开全区财政工作会议之机,厅政务公开办与全区盟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座谈,了解了基层情况,交流了工作经验;对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推行财政政务公开的做法进行调研,常军政厅长在呈阅件上批示:“我们要学习外地经验做法,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请办公室按厅里计划向前推进”。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依法逐步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和反馈制度、备案制度、质量评估制度及“预公开”制度。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政务公开内容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将信息公开属性“三级划分”细分为“四级划分”,即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基础上新设“主动公开(内网)”属性,用于界定并公开只宜在财政系统内部公开的非涉密文件及信息。财政信息公开的主要做法:
一是不断拓展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尽可能多的公开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财政非涉密信息,宣传财税政策、公示财政工作进展情况,是打造“阳光财政”的重要内容。年内主要抓了四项工作:
第一,及时公布新信息。总结上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5月份下发《通知》,对提高信息公开更新率提出具体要求,各处室、单位印发的非涉密文件电子版经文印室汇总、政务公开办编审,在信息发布20个工作日内上外(内)网公开,杜绝了过去政务公开办人员几经催促而办文处室不予编报的现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171条 。2009年内公布信息136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7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7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12条,业务类信息536条,人事工作类信息80条,其他信息325条。
第二,筛选整理旧信息。2008年,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办的统一要求,我厅将2003—2008年间产生的3000余件非涉密文件全部审编上互联网公开。2009年,在自治区政务公开办未部署新任务的情况下,我厅自加压力,从6月份起将1991—2002年间财政厅印发的非涉密性文件及其他信息,经梳理、筛选、编审后上网公开,目前已审编信息150条。因1991—2002年间财政厅内设机构变动5次,情况复杂,工作量大,此项工作计划延续到2010年完成。2010年梳理公开以往信息的时间段比自治区政务公开办要求的1998年又向前追溯了7年。
第三,汇编公开重要信息。2009年初,厅政务公开办按照厅领导指示,将厅党组、财政厅及各处室(单位)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汇编成册,分发有关部门和盟市财政局,并公布于内网,对于全厅干部职工落实年度任务、基层财政部门参照、自治区预算单位及相关部门对照监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四,重点公开热点信息。在公开财政职能职责、办事流程、工作进展情况等常规性信息的同时,将国家和自治区涉农涉牧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予以公开,让公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
二是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通过制定申请公开财政信息规程、绘制申请公开流程图,分受理、承办、答复、归档四个程序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08年,我厅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涉及108项子内容,按时限予以办结。2009年10月,我厅收到上海财经大学《全国财政透明度调查》课题组蒋洪等同志的申请书2份,要求公开138项财政信息,内容主要涉及2007年自治区本级各项决算数和财政厅本级财务决算数,在国办和自治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厅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答复工作。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过程中,均未收费。由于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始终坚持了“依法合规、循序渐进”的原则,一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是严堵不予公开信息外泄渠道。财政厅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对各条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涉密事项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信息均不予公开。一个文件公开前须经过三次审核,对其中难以确定是否公开的报经厅保密委及领导小组审查后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针对年内区内外出现的计算机网络泄露国家机密的事件,我厅及时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指示,对厅内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进行梳理,查找可能存在的失泄密漏洞,制定了办公计算机内外网分设制度,并利用多种途径开展了对信息公开中防范失泄密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三、创新公开方式,搭建财政政务公开平台
一是巩固和完善机关政务公开平台。坚持办事公开。厅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政务公开及办事咨询引导服务台,配备《财政政务公开咨询册》,引导员负责答复来人问询。各楼层电梯口设置办公室示意图。办公楼大厅设立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制定了按时段分播动态信息制度,提高了显示屏利用率;购置财政政务公开服务导视屏,直接链接财政厅门户网站,内容涉及办事指南、财政法规、行政审批、行风建设等。对外公布政务公开咨询和投诉电话,政务公开人员当即解答及协调有关处室解答来电咨询56件。坚持公示制度。对干部任免、考核、奖惩和机关财务管理、干部廉洁自律及干部职工关心的重要事项,通过全厅干部职工大会、厅局域网、文件、大屏幕等形式予以公示。对机关住宅楼建设情况及时予以公布。坚持内部情况通报制度。年内召开全厅干部职工大会和老干部情况通报会,厅领导对财政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及财政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予以及时通报。编报《财政专报》1期、《内蒙古财政》15 期、《内蒙古财会》12期、《调研报告》2期,财政信息上报及外宣工作受到财政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表扬。建立公文核稿通报制度,对公文审核中发现的差错情况分析整理后刊发《公文核稿通报》,在内网上公开并纳入对处室的年终考核,机关公文处理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二是不断提升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水平。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门户网站和内网开辟“政务公开”频道,开设组织机构、人事信息、办事程序、政策法规等专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最新政策法规信息。加大管护力度,专人维护和发布信息,做到了每日更新,节假日从不间断。同时,指定专人通过电子邮件、留言板、在线解答等方式对公众提出的问题及时做出答复。2009年财政厅门户网站点击率达到130.8万次,比上年增加了34万次。财政厅网站连续三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网站绩效优秀奖。网络系统建设初具规模。全区财政系统内部政务公开渠道便捷畅通,建成了纵向联通自治区、盟市、旗县财政部门;横向连接同级人民银行国库、代理银行、国地税部门以及所有预算单位的“三横一纵”网络系统,全区财政信息高速公路网络化雏形基本形成。在自治区直属部门中率先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2009年开发建成“财政厅内部综合办公系统”,11月份全厅非涉密文件正式在局域网运转,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在财政厅内部网站开辟“实绩考核”栏目,将财政预算支出进度、重点工作进展、公文处理质量、创新性工作完成情况、考勤以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即时上网,实施网上动态监督,为提升工作效能打造了平台。
三是提出了创新现行档案资料报送方式的建议。按照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档案局(馆)关于做好自治区现行档案资料信息服务中心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发〔2002〕30号)要求,自治区直属各部门要将制发的政策性、法规性、公益性、服务性非涉密文件以及各机关编印出版的年鉴、文件汇编等图书也应送交档案馆已备社会公众查询。鉴于目前多数自治区直属部门已建立门户网站,我厅积极向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及自治区档案局提出应修订现行档案资料报送方法,由自治区现行档案资料信息服务中心链接相关部门网站,实现非涉密文件共享;非上网资料及时报送该中心备查的建议。这一举措可有效地节约文件印、送、存、查过程中的人力、物力,提高现行文件服务时效,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四、突出工作重点,将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重大政策多途径公开。协调相关媒体,加大财税政策宣传力度,《中国财经报》刊发70篇、《内蒙古日报》刊发92篇、其他媒体刊发35篇新闻报道和专题文章,将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向社会公布。通过发表厅领导署名文章、接受新闻访谈等方式,答复群众关心的问题,阐明财政主要政策措施,让广大群众了解财政、关注财政,受到了基层群众的好评。
二是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机制。主动向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财政重点工作,年内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65件,得到了代表和委员们的好评。
三是加大预算公开力度。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扩大到所有一级预算单位,提前将下一年度的转移支付数额告知下一级政府,提高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编制的20个部门预算提交自治区人代会审议。财政年度和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经人大审议通过后,在《内蒙古日报》等媒体上公开;年度预算具体执行情况以《内蒙古财政月报》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及时上报党委、政府。
四是拓展项目资金公开范围。政府采购信息按规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财政信息网上及时发布;政府补贴农牧民、困难家庭和学生的各项资金情况,我们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媒体发布消息等形式公布政策和监督电话,并要求基层张榜公布享受人员名单。通报2009年自治区确定的为民办“十件实事”和“十项民生工程”资金落实情况,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对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国债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建立专家评审制度和项目公示制度,提高了理财的科学性。
(五)选择典型处室,开展财政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
注重财政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选择经济建设处、农牧业处、涉外处作为财政厅政务公开示范点,以点带面,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经济建设处以打造“经济建设网”为平台,推行精细化管理,主要包括“基础工作精细化、政策信息公开化、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化、资料查询精准化、内部办公流程化、网站管理权限化、工作学习趣味化、财政管理效能化”八个方面。经济建设网开设了领导讲话、公告通知、统计公告、经济参考、部门要情、政策法规、经建动态等42个栏目,专设了网上传递、扩大内需、新农村建设、园区经济、节能减排、危房改造、土地调查、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等热点专栏,已发布近4000条信息,推进了财政经济建设的办事公开和政务公开。农牧业处年初梳理、规范工作程序及工作规则,设计效能工作流程图,并明确工作职责,将2009年工作目标及任务分解、领导讲话、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汇编为《农牧业处工作手册》,发放到涉农部门,简化了审批程序,加快了涉农资金拨付进度,方便了相关部门和人员办事,提升了工作质量。涉外处作为负责全区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部门,在工作体制和流程管理上带头与国际接轨,梳理、规范了工作流程,明确了岗位职责,涉外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受到有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国内审计部门的好评。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在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和厅党组的高度重视下,2009年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推行力度大,标准要求高,手段方法新,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有了较大进展。尽管如此,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网站部分栏目建设不够完善,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预算公开的范围不够宽等。
针对以上问题,2010年我厅将进一步拓展财政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公开新产生的信息,筛选整理旧信息,逐步公开财政预算信息和公开财政各项对外工作流程。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健全财政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立卷归档、举报调查等制度,严格依申请公开制度。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内蒙古财政厅内部信息网”和门户网站“内蒙古财政信息网”的建设水平。提高政务公开及办事咨询引导服务台、电子显示大屏幕、服务导视屏服务水平,做好政务公开咨询投诉电话和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组织协调和监管,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办要求,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和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工作。对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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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