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政务公开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系列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以建设阳光财政、法治财政、效能财政为目标,以推进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为着力点,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要措施,不断完善制度、加大力度,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一、拓展财政政务公开内容
一是及时公开新产生的信息。特别是加大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涉及财政政策、资金保障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重点是相关处室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持宏观调控、结构调整、“三农三牧”、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财政政策资金落实情况加大公开力度,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二是筛选整理旧信息。对1991—2002年财政非涉密文件及信息的公开工作进行查缺补漏,完成筛选、审编、公开工作,重点对相应年度的财政预决算报告、财政政策法规、重要数据、大事记予以整理公开,为在财政厅内网建立“资料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打基础。三是逐步公开财政预算信息。按照财政部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加大财政预算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对预算管理体制、预算分配政策、预决算等预算管理信息逐步予以公开。四是公开工作流程。由相关处室牵头,对各单位和各岗位拥有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研究编制职权目录,编制工作流程图,依法公布于财政厅内、外网站和办公楼一楼大厅的服务导视屏上。有条件的处室,要依托OA无纸化办公系统和内外网站,把行政权力运行过程设定为规定程序,逐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重点处室、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防止行政不作为和权力滥用。通过加强经济财政管理职能履行和行政审批权力行使过程的公开,切实推动各处室、单位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完善相关制度
加强调查研究,完善财政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健全财政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立卷归档、举报调查等制度,严格依申请公开制度。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全面规范自由裁量权,在减少、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础上,对有关处室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程序予以规范,对自由裁量弹性空间分档设限、明确标准,避免“同案异罚”等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财政厅门户网站及财政厅内部信息网建设。不断提高“内蒙古财政厅内部信息网”和门户网站“内蒙古财政信息网”的建设水平。外网的建设重点是: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文件信息,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内网的建设重点是:动员各处室、单位力量,搜集、整理财政政策法规、重点工作,建立内容齐全、便于查找的“财政厅资料库”,实现全厅资料共享。二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及办事咨询引导服务台、电子显示大屏幕、服务导视屏服务水平,做好政务公开咨询投诉电话和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提高《财政专报》、《内蒙古财政》、《内蒙古财会》等刊物的编报水平,多报深层次信息。完善内部情况通报制度,将财政厅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摘要刊登于外部门户网站,起到宣传财政政策、通报工作进展、接受公众监督、提高建议提案答复水平的作用。做好公文核稿通报工作,促进机关公文处理质量的提高。利用财政厅无纸化办公系统,做好厅内重要事项公告工作。
四、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内部组织协调和监管。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要定期检查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政务公开落实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处室、单位进行整改。二是强化社会监督。财政信息中心专人负责做好网上留言和在线解答工作,汇总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相关处室以及厅党组反馈,促进整改提高。
五、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实绩考核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惩。各处室、单位要把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协调会,积极推进具体工作任务。落实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财政厅政务公开办成员在原有六个处室的基础上增加预算处,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办要求,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和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工作。对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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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