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严把“五关”努力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近年来,杭锦后旗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致力于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方法作出了更加系统严密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工作提供了重要机制保障。
严把“推荐”关。旗委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不准用其他方式和形式代替,将干部的“初选权”交给群众。各单位按照《条例》要求进行民主推荐,并在推荐结果汇总表上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送旗委组织部,方可列为考察对象。特别是在今年3月调整干部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旗直各部门、各镇、各分管旗长以及人大、政协、纪检委的意见,力求在较大范围内全面了解干部。
严把“考察”关。每次考察,都对考察组成员进行严格培训,明确考察的标准、方法、步骤和要求;进一步完善考察工作预告制,扩大预告范围,充分发挥群众“四权’作用,注意倾听离退休老同志、民主党派等方面的意见,按照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不同职位特点,因岗施策,按岗考核,进一步增强考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考察中,把集中考察、年终考察、提拔考察和日常考察相结合,与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考察相结合,不仅考察干部的工作圈和服务对象圈,还延伸考察其生活圈和交际圈。
严把“酝酿”关。旗委把酝酿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重要的方法和程序。对拟任用的干部在民主推荐和考察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充分酝酿,对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由旗委主要领导、组织部负责人在旗领导层之间进行个别沟通、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酝酿,并在常委会召开前,征求纪检机关及审计部门意见,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
严把“表决”关。根据素质测评和组织考察情况,在反复酝酿的基础上,由旗委全委会或常委会投票表决。参加投票表决的成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成员的2/3,以应到会人员过半数同意,方可形成任免决议。同时,坚持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岗位干部任免全委会票决制,一般干部任免常委会票决制。2006年以来,经常委会票决选任的有220名领导干部,其中经全委会票决选任的有镇党委书记、镇长及旗直单位正职22名。
严把“试用”关。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试用期制暂行规定》的要求,我们扩大了试用范围,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全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在年度实绩考核中评为称职的,履行正式任职手续,任职时间从常委会决定之日计算;不称职的免去该职务。干部在试用期间如果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触犯刑律,试用期相应终止,并免去试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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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