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采取六项促进教育工作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鄂尔多斯教育的发展,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采取六项措施促进教育工作的发展。
一是2009年继续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9.25亿元新建5所中小学、幼儿园,改扩建4所学校,完成3所学校整体搬迁。
二是全面落实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自治区的要求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基准定额标准,即小学生均300元,初中生均500元;在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教辅用书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基础上,对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800元每人每年,初中1000元每人每年,高于自治区标准;并在2009年率先试行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三是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进教科书循环使用。进一步探讨强化农村中小学预算财务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的思路;开展保障机制实施情况的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继续推行农村籍高中生“两免一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
四是安排700户限价房用于解决引进优秀教师、无房教师和住房困难教师的住房问题,继续招聘200名本、专科毕业生和引进100名地市级以上教学能手充实教师队伍,并安排3000万元用于解决提高教师待遇问题。
五是鼓励和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年内计划招聘幼儿园教师90名。对未参加分类定级符合条件的幼儿园,为每班确定一名聘用教师并由财政核拨工资并缴纳三险;对已分类定级的9所民办幼儿园由教育局按比例分配考录的教师,由财政统一核发工资;对达到市级和自治区示范园的幼儿园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
六是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探索职业教育投入的新机制,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注重实训基地建设,高起点高标准的建立我区的职业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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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