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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扶持力度

  日前,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全市2009年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转移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全市计划扶持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3000户,每户培训1名劳动力,并实现顺利就业,带动3000户、10000名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这些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分布在鄂尔多斯市八个旗区,重点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一定文化和劳动能力、愿意进入二三产业从业、有脱贫致富积极性的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

  《方案》明确,对转移培训对象的培训,主要根据鄂尔多斯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及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就业意向,设置了汽驾、特种机械操作、机动车维修与装饰、保安、服装裁剪、装潢美工、计算机、电工电焊、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美容美发、民族器乐、民族餐饮等专业。培训方式主要为开展订单培训、积极争取企业委培和鼓励自主择业。对接受培训后的3000名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分别由当地政府、扶贫办、民委、劳动保障局、培训单位、各级包扶单位协调解决就业问题,保证每户解决1人稳定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

  为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的扶持力度,今年,市财政共投入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转移培训资金800万元。其中,补贴各旗区转移培训695万元,扶持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30万元,扶持民族服饰、民族器乐、民族工艺品加工和生态旅游等民族特色产业75万元。

  《方案》还要求,市旗两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各负其责,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扶贫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优先安排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转移就业培训,提高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的培训补贴。严格监管,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建立健全就业政策支持体系,实现少数民族转移就业。完善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转移就业服务体系,优先安排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就业。做好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转移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各涉农项目要优先考虑转移培训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进一步加大社会扶贫。深入实施教育扶贫。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