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乡低保发放标准提高救助面扩大
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民政部门获悉,今年首府着力推进“1223”工程,城乡低保发放标准和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都有不同幅度的提高,贫困学生救助纳入网络平台,救助面相应扩大。
据悉,今年呼和浩特市四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300元;旗县城市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2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400元。
另外,通过扩建、改建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提高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今年要新建敬老院8所、改扩建4所,使每所敬老院的床位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18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500元。
此外,对贫困家庭应届大学生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入学救助。往届大学生在享受全额低保救助的基础上,今年低保家庭的在校高中生也享受全额低保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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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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