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辽宁财政新闻联播

营口市财政局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工作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府采购工作机制,优化政府采购交易规则,落实营口市“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全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采〔20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继营口市本级2021年7月1日推行全流程电子化工作后,营口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市)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有关事宜的通知》(营财采〔2022〕38号),要求全市各县(市)区自2022年4月1日起,同步推进此项工作,自此营口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工作已全部完成。

  为了顺利推进此项工作,营口市财政局于3月3日召开了全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业务培训会议,同时邀请工程师对全市各县(市)区预算单位开展了三场线上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将采购项目在政府采购平台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二是及时完成合同备案,规范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要会同中标(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约定,依法开展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和履约验收工作;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从2022年4月1日起,各县区各预算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电子评审系统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四是依法公开采购事项,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各采购单位应当通过全流程电子化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及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信息公开;五是明确主体责任,规范电子评审流程;六是明确电子评审设备配备要求及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办理等要求。

  自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工作以来,营口市共开标95个项目,采购金额55432万元,构建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促进了营口地区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营造出阳光透明、流程简便、社会公众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