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提升项目储备质量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加强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鞍山市财政局主动出击,积极与鞍山市生态局共同研究项目储备确保质量,联合上报省级及中央项目储备。
目前,已争取到2022年污水处理省级专项资金719万,用于支持解决已建成水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经费缺口(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补助)。
已申报大气污染防治项目8个,总投资额11.19亿元,计划争取专项资金3.1亿元。其中,支持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总厂西区烧结机活性炭脱硫脱硝改造项目,投资额3.18亿元,计划争取资金1亿元;支持鞍山市锅炉淘汰补助项目,投资额0.08亿元,计划争取资金0.04亿元,主要用于鞍山市7台30蒸吨锅炉淘汰工作;支持鞍山市环境细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投资额0.08亿元,计划争取资金0.06亿元,主要用于市生态环境局铁西工业园区国控站细颗粒物组分监测网平台建设项目;支持县(市)区域2022年散煤替代综合改造项目5个,总投资额7.85亿元,计划争取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海城市、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高新区等5个县(市)区散煤替代综合改造项目。
下一步鞍山市财政局将继续与省财政厅保持紧密沟通,争取获得更大支持,确保争取年度资金目标早日实现,早日到位;继续加大项目储备包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包装项目,对成熟性项目及时纳入专项资金项目库,精准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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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