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抓早抓细项目储备 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增强部门预算安排的前瞻性,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夯实预算编制基础,3月4日,辽宁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启动省本级2023年项目储备入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早对2023年项目储备入库工作做出安排。
做实做细项目储备,是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的关键起点。《通知》要求,储备项目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结合行业领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要将着力点放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要聚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若干重大工程、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和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全面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精算、精管、精准、精细”水平。
结合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各个环节,为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通知》明确了做好2023年项目储备的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及时清理项目目录,严控新增二级项目目录,定期清理不符合条件或不需要安排的预算项目,精简项目数量。二是紧扣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先谋事后排钱”“资金跟着项目走”理念,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提前谋划项目。三是严格按照项目储备入库要求、流程,对储备入库的项目履行事前论证、评审、立项,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和成熟度。四是结合项目绩效目标和总投入,根据成本效益原则,从储备项目中挑选预算项目,加强项目排序管理。五是根据项目排序情况,编制年度项目支出规划建议。经常性项目原则上要控制在上年规模之内,并尽可能压缩。
作为2023年项目储备入库的指导性文件,《通知》与国家、省关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内容密切衔接,以我省预算管理实际为出发点,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依托,有利于我省形成科学的项目谋划机制,进一步推动我省预算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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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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