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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出实招 见实效
大力推进财政领域制度性创新

  为贯彻省委关于多出高水平制度性创新成果的总体要求,省财政厅聚焦辽宁振兴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制度性创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制度性创新长效机制。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制度性创新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以党组名义印发了《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制度性创新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开展制度性创新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方式方法,建立了长效机制。2021年,全厅共形成82项制度性创新研究报告,涉及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绿色低碳和农业农村发展等多个方面,为更好发挥财政职能,践行“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夯实基础。上述研究成果已应用到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中,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制度性创新工作成效显著。按照突出创新性、实效性、可复制性、企业群众获得感的原则,认真组织省级制度性创新成果的遴选申报。2021年“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被评为全省制度性创新成果鼓励奖。该成果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财政、1.7万个预算单位的统一平台系统,实现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实时监控,在国家通报中排名第5。为推动制度性创新提质扩面,在全省财政部门建立政策研究及制度性创新观测基地和专家库,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制度性创新,充分调动全省财政干部积极性,凝聚智慧、形成合力,切实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聚焦成果应用,形成以高水平制度性创新成果推动财政工作的鲜明导向。在支持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方面,将制度性创新成果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近两年整合41.8亿元专项资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围绕“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重点领域堵点难点问题择优立项,把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紧要处。在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将制度性创新成果转化为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市场化遴选机制,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6个主要险种执行费率下降40%至60%,从全国最高降至邻省最低水平,全省保费压减近9亿元,农户减负1.8亿元,中央、省、市县分别节省财政资金3.9亿元、2.7亿元、0.6亿元。在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方面,率先在全国出台了抓实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构建新增债券资金“穿透式监管”机制,相关做法被国办《要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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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