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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出台教育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锦州市教育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锦政发〔2021〕12号,以下简称《方案》)。按照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教育工作特点,将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其他教育(含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三个方面,并进一步细化为公用经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校舍安全保障、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免费教科书、阶段性任务和专项性工项、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免学杂费补助和国家助学金奖学金、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补助等各类事项。

  《方案》强调,在省与市财政事权确认和划分的基础上,落实好市与县按规定履行教育领域财政事权的责任,以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等基本服务为重点,强化市县分级负责机制,落实国家基础标准以及省、市既定标准,加快推进教育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方案》的制定对于健全教育财政保障机制,确保财政教育投入水平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提高教育领域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教育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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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