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在辽宁振兴发展中展现担当作为
辽宁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姜小林
2021年11月
“十四五”时期,辽宁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科学谋划、抢抓机遇,奋力实现振兴发展新突破。辽宁财政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推动辽宁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
一、坚持政治统领,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把准方向,坚持用党的理论指导理财实践。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南针”和“定盘星”,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对于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深入系统学、及时跟进学、结合实际学。发挥理论先导作用,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精准把握其中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工作部署,把学习的过程变成统一思想的过程,变成拓宽思路的过程,变成提升本领的过程。把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开展财政工作的前进方向和根本遵循,深度融入财税体制、预算收支、政府债务、国有资产、财会监督等财政管理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真正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提高站位,切实贯彻以“政”领“财”。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工作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化,数字背后承载的是政治责任,反映的是科学决策,体现的是财政职能。旗帜鲜明讲政治,心怀“国之大者”,把财政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去思考、去定位、去推动,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善于观大势、谋大局、抓大事,统筹算好财政账、政治账、长远账,从政治上看待和思考财政问题,做到观察分析形势把握政治因素,筹划推动工作落实政治要求,处理解决问题防范政治风险,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狠抓落实,坚决做到以“财”辅“政”。吃透党中央精神,校准发力方向,推动财政资源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精准集聚,用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财”为“政”服务理念。抓好能力作风建设,提升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战略要求转化为具体项目的能力,提升利用外部资源和社会资本发展壮大辽宁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发扬斗争精神,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形成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良好风气。狠抓营商环境,强化服务精神,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理念,在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中贡献财政力量。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支持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工业是辽宁的老本,辽宁振兴首先要工业振兴。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采取揭榜挂帅、财政奖补、贷款贴息、保险费用补贴等方式,支持实施具有时代感的高质量项目群,强化项目化、清单化工作调度和管理,全力支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充分发挥要素资源和应用场景优势,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辽宁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组建以企业为盟主、利益为纽带的产学研联盟,支持依托产学研联盟实施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对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实施奖补和贴息等支持政策,推动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实施“项目+团队”的“带土移植”工程,打造高端人才计划升级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健全财政政策体系,创新投入方式,支持以沈阳为核心的现代化都市圈、以大连为龙头的辽宁沿海经济带、辽西地区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辽东绿色经济区协调发展,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两新一重”等项目建设,拓展投资空间。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发外资、民资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增长机制。
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突出绿色低碳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支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推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引导企业节能减排。支持发展海洋经济,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功能地区和资源枯竭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站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林业种质资源研发能力、保护能力和竞争力。支持科研院所与农业企业共建新型研发平台,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按照总书记关于发挥对优化经济结构撬动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利用有限财政资金发挥对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撬动作用的要求,研究更好发挥资金撬动作用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投资基金、PPP模式、贷款贴息、融资担保、专项补助、债券资金等政策工具,引导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集聚辽宁,激发经济活力。
三、坚持人民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乡村振兴资金保障,保持过渡期内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继续实行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重点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夯实产业帮扶基础,增强区域发展能力,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资金,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发挥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落实乡村教师差别化补贴,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特殊教育发展,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各项社保提标政策,逐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生活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落实好新冠疫苗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打造免疫屏障。
支持文体住房等民生事业发展。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发展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挖掘文旅资源,推动文旅产业加快发展。支持城市更新行动,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发放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切实改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推动“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着力解决百姓出行难问题。
四、坚持改革创新,建立现代财税体制
研究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形成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理顺省以下各级政府间收入关系,规范和加强收入管理,更好发挥省级统筹调控作用。安排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形成“发展越好、支持越多”的政策导向,激励各地高质量发展。
落实好国家税制改革。支持完善税收法律制度,配合做好增值税、消费税等六项税种立法工作,做好税法授权事项拟定工作,确保各项税法在辽宁顺利施行。支持优化税制结构,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间接税体系,规范地方税体系,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等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打造政策“洼地”和投资“高地”。
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预算管理制度相融合,打造数字财政,全面提高各级财政预算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水平。落实中央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资金监管“一竿子插到底”,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规范支出预算管理,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五、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财政资源统筹
加大收支统筹力度。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将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全面纳入预算,确保收入预算真实、完整。加强财政支出统筹,坚持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固化格局,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财政资金、财政资金与非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盘活存量资源。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挂钩机制,适当压缩上年末存量资金规模较大地区或部门的下年预算。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常态化清理机制,避免形成资金沉淀。建立健全国有资产配置约束机制,新增资产配置与资产存量挂钩。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探索建立公物仓,完善国有资产交易处置等制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
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将“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执守简朴、力戒浮华,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积极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对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活动,要坚决予以取消。严格控制车辆报废更新,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把节约下来的资金用于保民生、促发展。
积极争取外贷资金。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要求,加强外贷项目储备和顶层谋划,注重引资引智,主动对接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机构,积极协调省直有关部门,指导和组织各市申报外贷项目,全力争取更多国外优惠贷款资金,支持辽宁绿色智慧公交、环境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助力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将“三保”支出纳入预算足额保障,不留硬缺口。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监督问责等工作机制和专人专区调度监督网络,将“三保”作为财政管理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兜牢“三保”底线。加大财力下沉力度,提高对困难县的转移支付补助和政策性激励,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引导其发展经济、壮大财源,从根本上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
抓实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完善债务风险评估体系和穿透监测体系,加强风险评估结果应用,决不允许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打造“借、用、还”“防、化、管”的政府债务闭环管理体系,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稳步实施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督促各市及时上解财政补助资金。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建立联动打击和防范社会保险领域欺诈骗保协同工作机制,密切关注基金收支情况,统筹用好财政补助资金、调剂金等来源,弥补养老金当期缺口,有效防范养老金临时性支付风险,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提供有力保障。
防范金融风险和国企债务风险向财政领域传导。严格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健全监管制度,从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穿透管理,依法依规做好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推动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因企施策推进国企战略性重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扩散传导、叠加放大。
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切实把财经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建立大监督格局,推动财政监督与巡视、审计、督查、内控和人大监督等统筹衔接,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督效能。对发现的问题一抓到底,坚决整治纠正,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坚持以查促改、立查立改、即知即改,从管理源头和制度设计层面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建立常态化约谈问责机制,对违反财经纪律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确保各方面资金管好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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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