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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落实四项措施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要求,近日,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省本级预算绩效监控工作。此次绩效监控,突出“全面覆盖、约束有力、及时纠偏”的原则,聚焦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两个重点,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为确保省本级预算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扩大监控范围,进一步拓展工作深度。省财政将省本级305个部门预算项目和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全部纳入绩效运行监控。同时,首次探索将省本级559个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纳入绩效运行监控范围。对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及时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重点监控,实现了省本级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运行监控全覆盖。

  二、强化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为高质量完成此次绩效监控工作,省财政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省本级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监控内容、职责分工、工作流程以及工作要求。同时,为帮助省直部门快速了解信息化系统,省财政专门制作了信息化系统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直观化讲解绩效监控各流程工作的具体路径。

  三、聚焦信息支撑,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省财政借鉴往年工作经验,利用辽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实现绩效监控任务下达、数据填报、信息审核等功能的全流程在线管理。通过对信息化系统的优化升级,创建了部门整体绩效监控任务自动读取执行进度、项目绩效监控任务自动推送指标文号等简便化操作。同时,简化绩效监控审核流程,仅设置预算单位、主管部门、业务处室三级审核岗,减轻了单位工作量,提高了单位的工作效率。

  四、突出结果应用,进一步巩固工作效果。此次绩效监控对未完成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设置了原因分析信息栏,要求省直部门真实、客观、系统、深入分析偏差原因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并予以纠正,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省财政各部门预算管理处室根据绩效监控结果,填写财政部门审核意见,并通过调整、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等措施及时纠偏,同时把监控结果作为预算调整和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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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