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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减 便 清 简”优化营商环境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运行带来的巨大冲击,辽宁省财政厅紧紧围绕“六稳”“六保”,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重在“减、便、清、简”上下功夫,创新政务服务手段,改革政务服务模式,发挥网络和信息化优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在落实落细国家出台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出台了减半征收中小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在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给予税收优惠,进一步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据统计,1—5月份全省新增减税降费371亿元,预计全年超过780亿元。

  二、“便”利化非税收入收缴。组织金融机构研发“智能POS”,支持银行卡、互联网支付渠道,满足公民企业多样化缴款需求。疫情防控期间,搭建统一非税收入支付平台,实现了安全便捷的“不见面缴款”,进一步提升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和服务水平。目前,省本级和14个市全部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

  三、“清”理偿还政府欠款。将开展清欠工作作为应对疫情冲击、保市场主体的重要举措,加强工作调度,督导省直相关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有序推进清欠工作。同时,研究完善长效机制,严防新增拖欠。截至目前,实现了省直部门500万元以下无分歧拖欠账款清零,提前完成了国家任务。

  四、“简”化会计师事务所审批程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辽宁自贸区内实施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由传统的事前审批,转变为事后监管模式。申请人只要做出能够满足条件的承诺,财政部门即当场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执业许可证书,提升了审批服务和效率,实现了申请、受理、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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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