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近日,辽宁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辽宁省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从2021年1月1日起,省本级预算单位实施的采购项目,均应公开采购意向;原则上从2022年1月1日起,各市及以下预算单位实施的采购项目均应公开采购意向。各预算单位统一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采购意向专区”公开采购意向,具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做好参与采购活动准备,提高政府采购质量。
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防范抑制腐败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辽宁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系统功能,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对未按要求公开采购意向的项目予以预警并限制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正向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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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