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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深入推进职业教育精准扶贫

  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贫困农民和社区贫民提供精准的实用技术培训服务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政府购买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工作,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制定支持措施等方式,不断加大政府购买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扶持力度。一是将政府购买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16年,省财政厅制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辽财综〔2016〕383号),制定了分级、分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政策,政府购买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已纳入有需求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作为本部门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依据。二是明确支持政府购买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2020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0〕8号)规定,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支持企业独立举办职业教育或参与公办职业教育,重点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二级学院、技术创新中心、职业培训中心和生产性实训基地。今后,省财政厅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府购买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工作,为贫困农民和社区贫民提供精准的实用技术培训服务,提高相关群体的劳动技能、文化素养和就业机会。

  二、通过税收优惠形式,引导企业、个人、基金会等向职业教育捐资设立精准扶贫专项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我省在2017年印发了《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辽财税〔2017〕272号)规定,每年对全省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发布公告,企业可以按照公告名单进行捐赠,再向同级税务部门提交相关捐赠材料,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三、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国家、省职业院校各项资助政策

  省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类职业院校资助政策,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设立省政府奖学金,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比例用于学校资助,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激励职业院校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提升技能水平。2019年筹集并下达职业教育资助约4亿元,预计2020年筹集下达此项资金4.6亿元,受益学生25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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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