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凌源市财政局:敢于担当 主动作为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凌源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综合施策,紧急调度疫情所需资金,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一、高度重视,科学部署。
1月25日紧急召开财政局党组会议,迅速传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厅、市局主管部门具体要求,安排财政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凌源市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筹集疫情防控保障资金。制定了《凌源市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实施方案》(凌财发〔2020〕4号),明确工作目标、组织管理、职责分工、重点工作,指导凌源市财政系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二、主动作为,加强配合。
财政局积极配合防控指挥部为建隔离点选址、落实所需床40张、被褥100套等生活物资;联系国药集团,为卫健部门购买疫情防控物资;协助红十字会接收凌源市翅翼矿业为凌源市疫情防控捐款100万元,用于中心医院、疾控中心购置设备和防控物资。
三、开辟物资采购绿色通道。
为做好此次疫情防控采购工作,财政局及时通过公文系统向凌源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印发文件《关于转发朝阳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重要通知》(凌财发〔2020〕5号)文件,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紧张,开辟紧急物资采购绿色通道,执行紧急采购时备案制度。
四、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方向。明确资金用途,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账务核算,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加强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管,各科室跟进支出进度,坚决避免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使用用途,坚决禁止使用财政资金用于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设备购置和装修改造等事项。
五、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根据凌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具体要求,紧急抽调47名党员、干部参加社区疫情防控,成立7个工作组,由副局长带队迅速进入光明社区指定7个居民小区,肩负起凌铁花园小区、消防队小区、人行家属楼小区、财政家属楼小区、工商家属楼小区、水利家属楼小区、金桥小区的封闭管理工作任务,并号召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忠诚奉献,听党指挥,率先垂范,履职尽责,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六、履职尽责,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经费。
按照凌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主动担责,及时了解和测算资金需求,通过拆借资金、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动用预备费、预拨专项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截至到目前,凌源市财政共安排应对疫情防控资金207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417万元,市本级财力安排955万元,医保基金投入周转金700万元,统筹用于医疗救治、一线医务人员和其它防疫人员临时补助、设备和防控物资采购等疫情防控支出,确保了凌源市不因资金问题延误救治和疫情防控。
七、大力支持企业复产、复工,确保经济平稳运行
根据辽宁省政府辽政发〔2020〕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克服疫情带来的诸多不利影响,凌源市委市政府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经济平稳运行,积极组织帮助企业开复工,财政部门积极响应,从政策和资金上扶持企业,大力支持企业开复工。
一方面,做好企业复工生产疫情防控。凌源市财政局拨付凌源经济开发区防疫资金10万元,用于购置口罩、消毒水、测温仪等人员防护物资发放给企业,做好复工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因疫情影响,企业的流动资金受到了很大影响。为解决企业资金问题,凌源市通过租金补助、企业固投补贴,生产补助等形式,共拨付支持中小企业资金3761.4万元。扶持了辽宁九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业公司、中玻(朝阳)新材料、辽宁炜盛、黄花实业等5家公司。其中:小微企业511.4万元,中型企业3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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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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