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财政技能人才可领取补贴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鞍山市2018年起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补贴。今年年初到现在,鞍山市已有1095人领取了补贴,目前领取补贴人员的工种包括了电工、焊工、车工、汽车维修工、建筑物消防员、人力资源师、形象设计师、面点师、心理咨询师等。
据介绍,只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就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这两个条件分别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辽宁省职业资格工作网”可查验的证书,都属于受理范围。值得注意的是,必须是在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证书的,才属于补贴范围。在这个时间段之前取得证书的,不属于此次补贴的范围。
补贴的标准从1000元至2000元不等。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次性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次性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次性补贴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该补贴时,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2017年核发的证书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由企业或本人到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时,属于企业职工,申领时已经失业的,到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逾期不受理。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