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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财政局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实现增收方式多元化

  2016年,丹东市财政局继续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给予村均50万元的补助资金,为31个村建立了增收项目。相对于2015年我市已形成的产业依托型、资源开发型、旅游开发型、物业增收型的四种基本增收方式,今年各村在利用项目取得增收的方式上不再拘泥于一种方式,更多的呈现出农业生产加工、旅游观光采摘与带动农民致富相结合的模式。

  其中:东港市马家店镇双山西村,该村葫芦生态观光园已在2015年正式对外运营,村部及周边21户居民宅院将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发展农家乐等乡村旅游项目。在集体经济增收方面,经过镇、村反复论证,主要利用50万元的补助资金修建房屋,与附近闲置的两处村小用房,共同组成葫芦加工厂房,租赁给企业,年租金可达5-6万元。在葫芦加工过程中,还将实行企业、集体、村民按比例分成的方式,每年可额外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5-20万元。

  凤城市石城镇西隈村,该村原本就是烟草种植村,纳入扶持范围后,村里计划种植500亩的烟草,每亩租地费用500元,共计25万元,其余25万元资金用于种植成本投入,村集体将实行与烟草种植户按比例分成的方式取得收益,预计每亩收益1000元左右,每年可为村集体带来50万元的集体经济收入。

  振安区五龙背镇新建村、汤山城镇龙泉村、同兴镇日新村三个村地理位置优越,毗邻城市近郊或地处交通便利区域,建设的温室大棚,全部用于种植蓝莓、草莓浆果或小柿子等高附加值作物,在租赁给种植户取得集体经济收入的同时,还将充分利用地域优势,发展观光、采摘、农家乐等旅游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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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5月31日